首頁 印度獨立運動

第三節 “退出印度”運動的性質

關於“退出印度”運動的性質,涉及兩個問題:(1)這場運動是自發的還是有計劃的?(2)這場運動是暴力的還是非暴力的?“退出印度”運動的性質問題,是一個頗有爭議的問題。對這個問題必須作具體分析,不能籠統地一概而論。

一、自發抑或預先計劃

從“退出印度”運動爆發的方式上看,它確實帶有某種自發的性質。

“退出印度”運動是由甘地和國大黨著名領袖們所構想的一場群眾性的反英鬥爭,而且全印國大黨委員會以決議的形式明確規定運動必須由甘地領導。然而,政府8月9日的大逮捕使甘地和所有國大黨著名領袖全部被捕入獄,這樣,運動的爆發至少在形式上是自發的。而且,政府的逮捕行動是如此之突然和猛烈,以致“沒有一個人似乎知道應當怎麽辦”,於是,民眾自發地行動起來,舉行“驟然而無組織的示威和暴動”,以抗議政府對國大黨領導人的逮捕。因此之故,許多人將“退出印度”運動視為自發的運動。[16]

然而,決不能因為運動形式上的自發性而全盤否定運動在爆發前和實施當中的某種計劃性。

就宏觀指導的角度而言,“退出印度”運動無疑是一次有計劃的運動。我們知道,克裏浦斯使團失敗後,甘地即初步形成了“退出印度”的思想,即迫使“英國有秩序地和及時地撤出印度”。為此,甘地一方麵以《哈裏真》為基地,宣傳他的觀點,要求所有的人參加運動,並準備為爭取獨立犧牲一切;另一方麵就有關運動問題與國大黨領導人進行正式和非正式的討論,在國大黨領導層中統一思想。1942年5—6月間,甘地與賈·尼赫魯多次激烈爭論,最終迫使賈·尼赫魯同意發動“退出印度”運動,甘地曾寫道:我和他一連爭論了好幾天,他用一種我無法用言辭來形容的**反對我的觀點,當他明確看到沒有印度的自由,其他兩個國家(中國和俄國)的自由就處於極大的危險之中時,他讓步了。這樣,甘地和國大黨提出了《退出印度決議》,規定運動的總方向是“最大規模的非暴力的群眾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