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頗具理想色彩的製度在唐代前期仰賴統一有力的中央權力的支持,自可運轉自如,成為政治秩序的重要象征,那麽在安史亂後,隨著唐廷權威的下降,這一製度是否仍能有效運作?在中晚唐的政治格局中,德政碑製度欲要維持不墜,關鍵取決於兩點,首先,朝廷是否仍能主導德政碑的頒賜;其次,德政碑這一紀念性建築對於地方節鎮,特別是桀驁不馴的河北強藩,是否仍具有足夠的吸引力。以下筆者便以“順地”“強藩”這兩種中央控製力不同的區域形態為例[149],對中晚唐德政碑製度運作的實況分別加以討論。
與人們說一般想象中,隨著唐王朝中央權威的衰弱,德政碑製度逐漸趨向瓦解或變得無關緊要不同,中唐以後德政碑頒賜運作並沒有發生本質性的變化,其對地方政治的象征意義甚至變得更為強烈,成為節度使權力合法性的重要來源之一。首先,在唐王朝控製較為有力的“順地”,德政碑製度基本維持了原有麵貌。新近刊布的韋及墓誌為我們提供了中唐時代這一製度運作的實例:
一州□然,蒙惠飲化,思所以報德者,鹹請詣闕,以彰仁政。公謙退不伐,必固遏之。朝廷以良二千石,僉可褒升,拜蘄州刺史。蘄之政如邵。離邵三載,人切去思。以政績三十餘條,終見上聞。有司□□校能,閱其能,伏奏於君前曰:邵有賢守,宜從刻石。帝曰:俞。乃篆碑紀德,傳之無□。[150]
韋及元和十四年(819)八月卒於蘄州刺史任上,其早年刺邵時政績卓著,當時所部吏民便欲詣闕請碑,為其所阻,任滿受代,由下州(邵州)刺史遷上州刺史(蘄州),可見韋及治邵之勞績已得到朝廷肯定。但直到他離開邵州任上三年之後,其德政碑在邵州吏民的一再上請之下,才最終獲立。墓誌中提到“以政績三十餘條,終見上聞”,可知所謂有司覆按,絕非虛文,需要提供翔實可信的政績,方有可能獲準立碑。劉禹錫《高陵縣令劉君遺愛碑》一文中對立碑申請的程序記載得更為詳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