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審美移情
在眾多解釋審美現象、總結審美規律的理論中,崛起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移情說,影響最為廣泛和深遠。整整一個世紀過去了,移情說並未減少它的理論魅力。在中國,自20世紀30年代朱光潛先生的《文藝心理學》評介此說以來,接受此說的人也很多。移情究竟是怎麽回事,移情理論的要點是什麽,移情說能不能解釋所有的審美體驗,這就是本篇著重要回答的問題。
所謂“移情作用”,通俗地說,就是指人麵對天地萬物時,把自己的情感移置到外在的天地萬物身上去,似乎覺得天地萬物也有同樣的情感。這種經驗最為普通,是每一個人都有過的。當自己心花怒放之時,似乎天地萬物都在歡笑,當自己苦悶悲哀之時,似乎春花秋月也在悲愁。當然,天地萬物不會歡笑,春花秋月也不會悲愁,是人把自己的悲歡移置到它們身上。描述此種移情現象的第一人是莊子。《莊子·秋水》篇中寫道“莊子與惠子遊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鰷魚出遊從容,是魚之樂也。’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莊子從自己“出遊從容”,體會到快樂之情,他看見魚兒“出遊從容”,於是把自己在出遊中體驗到的快樂之情,移置到魚身上,覺得魚在出遊時是快樂的。莊子所述,是典型的審美移情現象。
然而,對此種移情現象做出真正的理論概括是晚近的事。最早把“移情”作為一種美學觀念提出來的是德國學者費舍爾父子。他們認為,我們對周圍世界的審美觀照,是情感的自發的外射作用。這就是說,審美觀照不是主體麵對客體的感受活動,而是外射活動,即把自己的心靈的感情投射到我們的眼睛所感知到的人物和事物中去。“它不是Einempfindung(感受),而是Einfühlung(移情)。外射的動作是緊接著知覺而來的,並且把我們的人格融合到對象中去,因此,它不可能被說成是一種聯想或回憶。在這種情況下,光線和顏色,看起來不是歡快的,就是悲哀的。當移情作用完成時,我們自己的人格就與對象完全融合一致了”。顯然,在費舍爾父子那裏,移情觀念已大體上確定了。當然,把移情說通過形而上的論證提高到科學形態的是活躍於20世紀初的德國美學家、心理學家立普斯。移情說的建立是美學史上的一件大事。它的影響是如此巨大,以至於有人把它與生物學的“進化論”相比,把立普斯譽為美學界的達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