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古代詩學與美學

心靈與自然的溝通

——談“異質同構”

格式塔學派是20世紀新興起的、具有廣泛影響的心理學派。關於審美體驗,這個學派提出了一種獨特的學說,即“異質同構”說。

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具有兩種屬性,一種是物理性(非表現性),一種是表現性。在格式塔心理學派看來,審美體驗就是對象的表現性及其力的結構(外在世界),與人的神經係統中相同的力的結構(內在世界)的同型契合。那麽,什麽是事物的表現性呢?怎樣理解事物的力的結構與心靈的力的結構的同型契合呢?

按傳統的說法,所謂表現性,就是指通過人的外表和行為的某些特征,可以把握到人的內在情感、思想和動機,或者簡單地說,人體的外觀和行為,表現了人的內在情感生活。臉部的狀貌表征,肌肉的活動節律,步態的樣式特點,手勢的獨特意味,以及人體別的運動的張力和韻律,都具有表現性,即都能表現某個人內在的心理狀態、精神氣質及性格特征等。同時,又認為這種表現性不限於人的軀體動作,包括人的穿戴方式、整理房間和掌握語言的方式,以及某人所喜愛的東西的花色品種,某人賦予繪畫、音樂、墨跡的意味,他喜好的遊戲,他對戲劇角色的獨特解釋等,都能暗示出一個人的人格或臨時的心境來,都具有表現性。

事實上,這種理論並不是格式塔心理學派的發現。早在18世紀,英國著名哲學家貝克萊就將此作為一種嚴肅的學說提出來了。他在《新視覺論》中,曾就一個觀察者為什麽會在別人的麵部看到羞愧和憤怒的問題寫道:“這樣一些情感,其本身是無法被人看見的,但我們可以從人的麵部表情和色彩的變化中洞見它們。這些變化是視覺直接把握的對象,我們之所以能夠從中看到情感,那是因為它們在我們的經驗中總是伴隨著情感一起出現。如果預先沒有這樣一些經驗,我們就分不清臉紅究竟是羞愧的表現還是興奮的表現。”盡管貝克萊所做的解釋與格式塔學派的解釋完全不同,但問題畢竟早就提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