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機(261-303年),字士衡,吳郡吾縣人(今江蘇省蘇州市),西晉時代人。他與其弟陸雲俱有文才,時稱“二陸”。鍾嶸在《詩品》中稱讚他的作品“才高詞贍,舉體華美”。陸機有感於創作中“意不稱物,文不逮意”,而試圖在《文賦》這篇專論中解決這個難題。這裏所說的“物”是指作家、詩人把握的對象,這裏所說的“意”是指作家、詩人的主觀把握。“意不稱物,文不逮意”是說作家、詩人在藝術構思中常遇到兩個困難:首先,“物”很複雜、微妙,作家、詩人的主觀常常無法完全把握住“物”的實際;其次,作家、詩人主觀把握的東西也很複雜、微妙,文辭很難把它完全地表現出來。如何來解決這兩重困難呢?陸機在《文賦》中從文體的特征和創作構思的角度,展開對這個問題的解答。
《文賦》中,陸機在曹丕文體論的基礎上,進一步把文體分成10種:
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
碑披文以相質,誄纏綿而淒愴。
銘博約而溫潤,箴頓挫而清壯。
頌優遊以彬蔚,論精微而朗暢。
奏平徹以閑雅,說煒曄而譎誑。[5]
在這裏,陸機把文體分為10種,他認為詩因情而發所以文辭要精細微妙,賦主要是寫物而要求文辭清明,碑文則要注重事實而文辭要簡要,誄感情要纏綿而文辭則要淒愴,銘文內容要博與約結合而文辭則要含蓄,箴言的內容要道理委婉頓挫而文辭則要清晰有力,頌的要求是從容而繁盛,奏文要平和而典雅,辯說文要道理明白文辭奇詭。值得注意的是,曹丕在講文體特征時,隻從文辭這一個標準來界說,如說“詩賦欲麗”,而陸機則從文體所表現的內容和文體所要求的形式這兩個角度來加以界說。
這裏,我們僅就陸機對詩的文體的新界說來作一些評論。對陸機“詩緣情而綺靡”一語,曆來有許多爭論,特別是明清兩代一些儒生對陸機的這一說法多有責難,如明代謝榛就針對陸機的話說:“夫‘綺靡’重六朝之弊,‘瀏亮’非兩漢之旨。”清代沈德潛說:“(陸機)所撰《文賦》雲‘詩緣情而綺靡’,言誌章教,惟資塗澤,先失詩人之旨。”他們指責陸機隻知“發乎情”,不知“止乎禮義”。這些儒生如此指責陸機的論點,從反麵證明“詩緣情而綺靡”的說法,是對儒家的“詩言誌”說的一次反叛,不管陸機自己是不是意識到了,他的論點揭開了中國文學觀念新的一章,有著重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