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古代詩學與美學

三、“天才”說及其意義

那麽文藝是怎樣創造出來的呢?王國維提出了“天才”說。他說:“‘美術者天才之製作也’,此自汗德(今譯康德——引者注)以來百餘年間學者之定論也。”[9]但王國維比康德的說法進了一步,他並不認為純粹的天才就能自動成為文學家。他在講古今之成大事業大學問者,要經曆“三種之階級”時,提出:“文學亦然。此有文學上之天才者,所以又需莫大之修養也。”[10]另外,他還說:“天才者,或數十年而一出,或數百年而一出,而又須濟之以學問,帥之以德性,始能產真正之大文學。”[11]很明顯,在這個問題上王國維不但受康德的影響,而且也深受劉勰的“才”“氣”“學”“習”論的影響。這就是說,創作不僅需要天才,而且需要道德和修養,這種創作論比康德的單純的“天才”論要科學得多。王國維在創作論上主張有條件的“天才”論,與他的“慰藉”論密切相關,“慰藉”論的本質是感情的宣泄,能感自己之所感,言自己之所言,並且能使這所感所言,達到十分微妙的境界,而要達到這種地步,非天才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