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想說一點,即中國是一個有著幾千年傳統文化的國家,在曆史的每一個重要的關頭,都不能不麵對這個悠久的傳統,說它是“負擔”也好,說它是“資源”也好,不麵對是不可能的。曆史的經驗已經反複告訴了我們這一點。更重要的是,傳統是活著的,它就在我們的身旁。我們“不但要理解過去的過去性,而且還要理解過去的現存性”,傳統文化對於我們是一個“同時的存在”“組成一個同時的局麵”(T.S.艾略特)。問題的關鍵在於,一個悠久的有活力的傳統文化會滲透於每一個人的血肉中,成為一種無意識般的存在,必然會通過一代又一代人接續下去。
就是那些反傳統的人,他們身上也必然存在一種文化悖論:一方麵,他們拒斥傳統,批判傳統,力圖割斷與傳統的聯係;但另一方麵,他們又必然承受著傳統,有時不得不服從傳統。實際上,任何民族的任何個人都不可避免地要進入文化遵從的軌道,無論是什麽樣的天才人物,包括文學創作上的天才作家,都必然有一個文化遵從的過程,就是那狷狂乖張的莊子,宣布“上帝死了”的尼采,隻要我們認真地研究他們的著作,我們就會發現,他們的石破天驚的言論,從一定意義上說,都是變了態、變了形的文化遵從的產物。文化是一種有形的又是無形的力量,不知不覺地沉澱於每個人的血肉中。
魯迅是中國現代史上反傳統文化的一個先鋒,但是,他同時又用了大量的時間來學習、研究中國的傳統文化,從6歲開始,他就開蒙讀書,一開始就讀經書,《論語》《孟子》等,後來在“三味書屋”,什麽難懂的古籍,都一一做了研究。在北京工作時,還抄過古碑等。他深受傳統文化的熏染,傳統文化成為他的精神生活不可剝離的一部分。這裏且不說他在文學創作和文學觀念上、審美選擇上、藝術技巧上的吸收,單拿倫理道德來說,魯迅在一些關係到個人的重大選擇上,也常常表現出對傳統文化的遵從。例如,與朱安女士的婚姻,就魯迅個人的意願而言,當然是不同意的,但他在日本接到母親的來信,說是已經訂了親,女方完全是按規矩教養大的,又不識字,自己也沒有見過,起初他要求退婚,然而母親第二封信來了,說不能退婚,魯迅就隻得退一步,說第一要朱安放足,不要纏小腳,第二要朱安進學堂讀書識字,可母親的信又來了,說朱安已纏了小腳,放不開了,同時也不願進學堂讀書。在母親的促逼下,他隻得回國並接受了這門婚姻,在結婚那天,他頭上還裝了假辮子,婚後第二天,他還跟朱安去娘家“回門”,盡量遵守禮數。後來他對自己的行為一再解釋,說他之所以在當時接受這門婚事,主要是不願違背母親的願望,為了盡孝道。“孝道”是什麽?還不是儒家的禮教嗎?僅從這一件事,就說明了對於傳統文化的遵從,即使像魯迅這樣有鬥爭精神的人,也是不可抗拒的。有人覺得,魯迅是號召人們摒棄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人物,但又不得不學習甚至適應傳統文化,“這對他的一生來說,是一個嘲弄”。我對這種說法是不能苟同的。要是這些人知道文化遵從對任何人都有極為強大的滲透力和控製力的話,也許他就不會有這種感覺了。文化遵從對作家個人而言不但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藝術創造力的源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