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誠欲究天人之際矣,但又舍棄從災異學入手研究,則究竟以何術究之?所究的結果又如何?其與通史的創造有何關係?此皆關係新史學的大問題所在。欲了解這些問題,下列的前提實需先做了解。
第一,陰陽五行學說以及儒倡言的政權天授說,在司馬遷當時而論,不但既是曆史的問題,也是現實的問題,第一流人物如前麵所提賈誼諸子對此皆言之鑿鑿,故他不可能不受時代的影響也。世界的形成與變化,當時認為基於某些客觀而永恒的原理以運作,則這些原理的探求,以及它們和人類的關係;或者是否確有這些原理,它們是否確與人類存著某些關係?此亦治史者所不可逃避的課題也。
第二,探究這類問題,災異學的方法論既不可能成立,則隻能從陰陽家的觀察陰陽消息最基本的方法——羲和之官的天文學入手,這是司馬遷的家學所在,亦可駕輕就熟。另外,天文層次研究之外,孟子所假定的人民行事乃天意表示的人文層次,亦不失為可試之途,且更符合史學的性質。亦即稽天與驗古、證今,仍是可行的方向也,隻是需基於懷疑、經驗、實驗之上,以做研究而已。
第三,政權與曆史文化的發展,既被視為依循天之規律不斷運作,則從人類有證可稽的曆史以來,以至司馬遷的當世,其發展應是持續的、循環的,可以用作驗證這些關係的。以前的曆史記載,不過隻述數十百年的史實而已,實不能滿足這種需要,是則勢須下大魄力,從人類曆史文化的開始作研究的起點,此為通史之所由生也。
第四,先有一些理念法則,用以套合於曆史的發展,以作玄學式的全體論解釋,實為不經不軌之途徑,司馬遷既知此弊,遂采用實證形式的個體論作出發。每一種事件製度的變化,每一個政權的興滅,每一個個人的行事,皆盡量作個體研究而解析之,將各個體研究通透,遂亦能進而了解曆史的全體。這種觀念應是支持司馬遷開創本紀、書、表、列傳此新體裁,以容納其個別研究,進而綜合此個別研究的原因。否則新史學特色所在之新體裁緣何創始,即不可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