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史不可亡意識與完美主義的史學意義
大體而言,自西漢至唐初此八個世紀間,史學發展約略可劃分為兩大階段。前麵論及的新史學運動(公元前2世紀後半期至3世紀)是第一階段,此下至7世紀中期為第二階段。
第一階段期間,“正史”此一觀念猶未明朗,但自班固以降,“國史”的概念已明顯。由史不可亡論進展至“一代大典”的國史觀念,不但隨著完美主義而展開,抑且提升為國家級的撰著工作,從而奠定了官修製度。這時期,紀傳體新史學成為史學“正法”,獨擅史學製作之場,與“國史”觀念皆為促成此下“正史”形成的原因。雖然史學各類著述已日漸興起,但未至鼎盛。史學能夠脫離經學的附庸,則已日見端倪,此與史學本身的獨特性質和功能有關,也與國家級力量介入和重視有關。這些性質和功能,包括了史不可亡論、及時修撰論、完美主義、實錄主義、定論主義、功用主義等表現。亦即曆史是過去真實發生過的,因其真實故有價值,因其真實故能產生功用;能及時和完美的修撰,則其價值功能將愈大。這些認識的日明,就是上述各種表現形成的基礎;上述表現愈明,則盡管經學權威仍盛,而史部亦將會脫離而析出之,且不會隨其衰落而衰退,反會因世道的衰亂及經學之衰退,日益顯出其重要性和獨立性。
第二階段承前發展,第二章所論司馬遷的觀念意識,尤其經、史差異論的觀念已大明,因而上述各種表現日趨成熟,官方介入程度和民間私撰的風氣大盛。由於風氣盛,著作多,故蔚成學術大宗。石勒的羯族政權初創於319年,即在建社稷百官之同時,創立了經學、律學、史學三種學術的官司結構,《晉書》卷一〇五《石勒列傳下》對此有明述。這時,南方的東晉正考慮重建史官諸問題,複經長期的時代大批判,多假史學進行之,則史學的獨立自主價值和功能,至5世紀可說完全得到了確認,故宋文帝終在438年(元嘉十五年),繼石勒之後,由官方正式頒創玄、史、儒、文四學。複因正統之爭,正統主義在史著的內在表現及外部分類兩方麵愈來愈明顯。史部此時範圍日廣,種類多而又數量多,遂由此產生“正”的觀念,且日益明顯化,終至由最重要的史部著作範疇——國史——取得了“正史”的“正統”地位。自宋武帝劉裕篡晉,尋即詔令王韶之掌修(宋)史;建國約六年(公元426年,元嘉三年)之後,宋文帝劉義隆又詔大文豪謝靈運修撰前朝(晉)國史。嚴格說,官方修本朝國史乃東漢以降慣例,修前朝國史乃宋文帝所首創,自後遂亦成為中國之慣例,此與上述第一階段之史不可亡論、及時修撰論、完美主義、定論主義等觀念意識,乃至當時熾盛的正統主義,皆有密切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