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作為學科的文學理論:當代文藝學學科反思問題研究

第二節 反思性文學理論的建構

在陶東風看來,文學理論已然不是研究文學特性和普遍規律的人文學科,而是反思文學特性和普遍規律是如何被建構的學科。用他自己的話來表述,即:“從建構主義的角度或許可以這樣表述文學理論的知識屬性:通常人們把文學理論定義為研究文學活動規律的知識體係,但與其說文學理論是研究文學活動規律的,不如說它是研究文學活動的規律是如何被建構的?誰在建構這種‘規律’?為什麽建構這種‘規律’?通過什麽媒介建構這種‘規律’?這種建構受到哪些因素的製約?能否像‘上帝’那樣超越地去建構?”[20]

看得出來,建構主義文學理論已經改變了關於文學的提問方式,它不再注重主客二分地去“認知”文學的“是什麽”,而是結合社會文化語境去“反思”文學“何以如此”。用陶東風的話來說就是:“我們不應該去問:到底哪種文學本質觀是真理,是對於文學‘客觀本質’的正確揭示?哪些是謬誤,是對於文學客觀本質的遮蔽?我們要問的是:什麽人在什麽情況下、出於什麽需要和目的、通過什麽手段、建構了什麽樣的‘文學’理論?又是在什麽情況下何種關於文學的理論因為什麽取得了支配或統治地位,被封為‘真理’甚至‘絕對真理’?何種被排斥到邊緣地位或者幹脆被槍斃?原因是什麽?這個中心化—邊緣化、包含—排除的過程是否表現為一個平等、理性的協商對話過程?是否符合民主自由的政治程序和文化精神?”[21]需要指出的是,建構主義的文學理論不僅在研究文學“實踐”和從事文學批評的時候已然從認識論走向了反思論,而且在研究文學理論自身及其曆史之時,也是持反思論的立場的。

為了對反思性文學理論有更好的認知,我們不妨對其特點做一些闡釋。簡而言之,反思性文學理論有以下幾個方麵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