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作為學科的文學理論:當代文藝學學科反思問題研究

引言

文學理論學科反思,簡單地說,就是把文學理論自身作為研究對象。這樣的研究與文學的關聯似乎沒那麽直接了。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文學理論學科反思就不是文學理論研究了。恰恰相反,文學理論學科反思其實是要追尋“好的文學理論”。所謂“好的文學理論”,至少有這樣幾個意思。

其一,好的文學理論一定是有效的。這也就要求人們在言說文學的時候,在生產和運用文學理論知識之際,一定要力求有效,從而避免學科危機。有效的文學理論往往是能夠解釋清楚文學現象、文學問題和文學活動的知識。例如,能夠解釋清楚《沉淪》是一部好作品的文學理論就是有效的。當然,有些文學理論也可能不直接去解釋與文學有關的現象、問題與活動,但它可能提供批判性地反思一種文學現象、問題與活動之所以如此這般的社會文化緣由、文化心理意圖等,這樣的文學理論知識也是有效的。例如,某種大眾文學呈現出感官化、娛樂化特點,我們可以通過分析這種大眾文化的生產機製,對其做知識社會學的解讀。這樣的解讀無疑是有效的,可以算是文學理論研究。不過,這樣的文學理論研究所運用和再生產的知識可能不是文學理論知識。然而,我們卻不可否認這種知識的有效性。一旦有效,它就可被歸為好的文學理論研究。如此說來,我們就不可簡單地否認文學理論研究史上所生產和使用過的一些看似非文學的理論知識,因為它們有可能具有較強的文學闡釋能力。例如,文化記憶理論的知識就能有效地被運用於文學研究。因此,有學者將其創構為一種“文藝與記憶”的研究範式。[1]這是值得肯定的。事實上,走進學術史我們就會發現,這種間接而有效的文學理論知識在古今中外的文學理論史上為數不少。越是到20世紀,我們就越會發現這一點。我們不妨聽取一段伊格爾頓在《二十世紀西方文學理論》第二版序言中的坦陳:“事實上並沒有什麽下述意義上的‘文學理論’,亦即某種僅僅源於文學並僅僅適用於文學的獨立理論。本書中所勾勒的任何一種理論,從現象學和符號學到結構主義和精神分析,都並非僅僅與‘文學’作品有關。相反,它們皆出現於人文研究的其他領域,並且都具有遠遠超出文學本身的意義。”如果考慮到當代文學理論向理論、後理論的轉型[2],我們會越發認同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