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作為學科的文學理論:當代文藝學學科反思問題研究

第二節 當代文學理論的危機與重建

分化之下的文學理論發生了知識合法性危機。我們不妨從“學問”這個話題切入。從事文學理論研究,怎樣才能做到“有學問”,而且這種“學問”具有“專門性”,能夠相對地區隔其他領域的“學問”?比如,哲學家、社會理論家、法學家、經濟學家、房地產研究者往往都是有“自身學問”的人。但是相比之下,文學理論家的學問總是難以凸顯其“學科性”和“專門性”。甚至可以說,文學理論這個學科難以使人有學問。[4]這是否與文學理論的研究對象有關,是否與文學理論遠離文學有關?答案恐怕是肯定的。

文學理論的研究對象除了文學、理論之外,還可以是文學理論自身。但這幾種研究對象,現在越來越遠離“文學”了。這就奇怪了。如果說以理論、文學理論作為文學理論的研究對象,從而使得文學理論的注意力不直接指向文學,而最多提供文學研究的基本理念、宏觀方法等,那往往就不怎麽具體地闡釋文學創作和文學作品,不提供一套具體而有效的闡釋模式和批評方案了。這應該是可以理解的。但為什麽那種將文學作為研究對象的文學理論也遠離了文學呢?原因在於,重要的不是拿不拿文學作為研究對象,而是怎樣將文學作為研究對象。現在,即使將文學當作研究對象,研究的也主要是其“文學性”,是“外部研究”,是在關注一種文學成為一種文學的原因和發生機製等,而不是怎樣更具體地理解文學,闡釋文學,進而區分出文學的好壞與高低。在這種境況下,文學理論也就“遠離”了文學,並最終導致學科危機的出現。[5]童慶炳就對這一點予以了指認:“文學活動是文學理論賴以存在的根基。但現在的文學理論的現狀是理論脫離實際,文學理論對這些問題或者是漠不關心,不予理睬,或者雖然做了一些回答與解決,卻顯得力不從心,功效甚微。這就是危機。”[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