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巴黎手稿研究:馬克思思想的轉折點

二、第一規定與第二規定的“非整合性”

在上一節,我們討論了異化概念以及黑格爾和費爾巴哈異化概念的差異。有了這一前提,再來考察馬克思的異化概念就會容易得多。

一般說來,《第一手稿》的[異化勞動和私人所有]一節中的異化概念並不是一般的異化,而是一種特殊的異化,即“異化勞動”(entfremdete Arbeit)。按照[異化勞動和私人所有]一節馬克思本人的敘述,這一異化勞動概念包含四個規定:

(1)勞動產品的異化(“物象的異化”);

(2)勞動活動的異化(“自我異化”);

(3)類本質的異化(Entfremdung des Gattungswesen);

(4)人與人的異化(die Entfremdung des Menschen von dem Menschen)。

但是,考慮到馬克思這些規定的複雜性以及學術史上關於這些規定的討論,前兩個異化規定也可以分別稱作“物象的異化”和“自我異化”。從這四個規定來看,馬克思對異化勞動的界定可分為兩個層次:(1)和(2)規定直接跟人的勞動相關,是符合字麵意義上的勞動的異化;而(3)和(4)規定,嚴格地說,並不是指勞動的異化,而是指在勞動過程中出現的人本身的異化,因此稱(3)和(4)為異化勞動的規定並不是很準確。這一點我們姑且不論。這四個異化規定呈現出一種遞進關係:從勞動產品,到勞動活動本身,再到作為“類”的人,最後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四個規定呈現出從物到人,從單個人再到複數人的越來越複雜的過程。從中我們也可以發現,馬克思是在試圖建構一個完整的異化勞動概念體係。但是,如果我們一旦深入到他的異化勞動概念體係本身,就會發現,看似完整的四個規定實際上包含著許多有待說明的難題。從本書的主題出發,我想從所謂的“自然的異化”、第一規定向第二規定的過渡、“類本質”的特殊性、“人同人相異化”的困境等角度來分析一下這些困難。當然,這絕不是要否定馬克思異化勞動概念的意義,而是要揭示馬克思過渡到交往異化的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