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束一般理論前提的討論前,需要對馬克思哲學的根本特性做個簡單的界定。這一特性,在我看來就是“批判性”。
在馬克思的著作中,我們很容易發現一個詞:“批判”。無論是早年的《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神聖家族,或對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還是後來的《政治經濟學批判》、《資本論——政治經濟學批判》,馬克思都把理論的鋒芒指向他所生活的資本主義社會及其思想觀念。在《資本論》第二版跋中,馬克思將這種批判與辯證法聯係起來,指出:“辯證法不崇拜任何東西,按其本質來說,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可以說,批判理論構成了馬克思哲學思想的內核,並在《資本論》中,達到了其思想的製高點。
但“批判”並不是馬克思哲學的特權。哲學的本意是愛智慧,這意味著哲學本身就是一種反思性、批判性的活動,真正的哲學家都是具有批判性思維的人。當我們強調馬克思哲學思想中的批判性之維時,我們必須追問:什麽是馬克思的批判理論所針對的對象?他是如何將自己的批判與當時所流行的各種哲學批判區別開來的?馬克思的批判理論有何特征?對這些問題的探討,是重新展現馬克思哲學活力的重要內容,也是我們麵對當代發達國家及其思想觀念的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