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首先是一個外界的對象,一個靠自己的屬性來滿足人的某種需要的物。”[5]如果商品首先是一個物,那麽,為什麽不從“物”出發,而從“商品”出發?從“物”到“商品”並以“商品”作為哲學分析的起點,這到底意味著什麽?
在近代以來的哲學中,不管是經驗論還是唯理論,雖然在思想的理路上存在著一定的差異,但都承認在世界中存在的“物”,所不同的隻是如何安置這個“物”,即將之作為經驗認識的根源,還是作為認識所指向的對象。這種差異並不是根本對立的,因為即使是將“物”作為經驗認識的根源,這種認識得以成立的可能性也有賴於一個理性健全的認識主體的存在,否則這種認識就不可能形成。同樣,理性的認識一旦要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世界,就不得不麵對“物”,揭示其存在的方式和特點。
如果對上述的人與物進行抽象,就可以得出人與“物”、認識的意義上的主體與客體之間的關係是一種外在對峙的關係,海德格爾將這種二元對立看作近代哲學對物性進行籌劃的根基。相比於中世紀的認知方式而言,近代哲學這一模型的建構是一次重要的變化。這種變化不在於經驗事實與概念原則之間的對立,正如海德格爾所揭示的:“無論是古代科學還是現代科學,兩者都既涉及事實又與概念相聯係;而決定性的事情倒是它們掌握事實的方式以及它們設立概念的方式。”[6]這種方式就是以數學為基礎的與物的交道方式和對物之物性的形而上學籌劃,即將物變成了主體操控與籌劃的對象。在這個意義上,經驗論與唯理論,都隻是這種籌劃的表現形式,它們以外在對立的方式完成了相互間的補充。
根據上麵的討論,我們可以得出:物是外在於人的存在。我們可以先不管海德格爾所說的物性的籌劃能得出什麽樣的結果,隻要物與人相對峙,在哲學上就會出現一個難題,即從認識論而來的對峙何以消解。特別是當康德將之轉換為現象與物自體的對峙時,這個問題似乎達到了其邏輯的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