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2018中國勞動力市場發展報告:高質量發展進程中的勞動力市場平衡性

第二節 中國勞動力市場平衡性指數

一、指標體係的搭建

鑒於以上部分的文獻總結和本研究的目的,本報告設計了四個二級指標,分別為勞動力供需指數、價格指數、流動性指數和政府治理指數。現對二級指標的選取原因、目的、指標基本特征進行描述(見表2-2)。

(一)供需指數

判斷勞動力市場是否處於平衡狀態的首要指標是供給和需求,供需是決定價格的本質因素,是勞動力流動的前提,是國家進行政府治理的參照係。

勞動力供需指數權重為30%,包括城鎮登記失業率和求人倍率,二者權重均為15%。

第一,城鎮登記失業率。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指標解釋,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指有非農業戶口、有勞動能力、無業而要求就業並在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的就業年齡段人員。

城鎮登記失業率=報告期末城鎮登記失業人數/(期末城鎮從業人員總數+期末實有城鎮登記人數)

城鎮登記失業率存在高估失業水平、導致奧肯定律在中國適用性差、影響宏觀經濟周期分析等一係列的問題。[35]學界一致認為調查失業率才能真正反映勞動力市場失業變動情況,國家統計局也在積極啟動失業率調查工作,並從2018年開始正式發布城鎮調查失業率數據。短期看,城鎮登記失業率較為平穩,不過,作為長期以來一直使用的指標,城鎮登記失業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勞動力市場受到衝擊狀態下的波動情況,在經濟危機發生的時候能體現勞動力供需變化的突變,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36]失業率是反映勞動力市場就業失業結構特征的重要指標,因為曆史數據不足、指標存在缺陷,將城鎮登記失業率排除在指標體係之外,顯然也是核心信息的損失。因此,本報告還是把城鎮登記失業率作為測度供需指數的三級指標,在今後指數持續發布過程中用調查失業率逐步替代城鎮登記失業率並重新調整權重,使計算更加科學合理。另外,從曆史數據來看,城鎮登記失業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幾次明顯的就業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