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成己與成物:意義世界的生成

(五)判斷力

在判斷力中,人的能力得到了更為綜合的體現。判斷力以理性、感知、想象、直覺、洞察等方麵的交互作用為前提,表現為分析、比較、推論、確定、決斷等活動的統一。作為一種具有綜合性質的能力,判斷力的特點首先體現於聯結與溝通,後者既涉及上述不同能力之間的交融,也以觀念形態與外部對象之間的關聯為內容。在實質的層麵,判斷展開為人對世界不同形式的把握,判斷力則表現為實現這種把握的能力。

相應於知與行的不同領域,判斷力呈現為不同的形式。從認識過程看,判斷力主要以普遍的概念、範疇、理論與經驗內容之間的聯係為指向:隨著普遍的概念、範疇等被引用於特定的經驗對象或經驗內容,普遍概念與經驗內容之間開始建立起內在的關聯,而在這種關聯的背後,則是存在的一般性質與特定形態的統一。通過普遍概念、範疇與經驗內容的如上聯係,存在的一般性質與特定形態的內在聯係、事物的不同規定之間的相關性,也得到了把握,主體則由此進而形成了對事物不同維度、不同層麵的認知。事實上,做出認識論意義上的判斷,往往便意味著形成某種知識。在道德領域,判斷力體現於倫理規範與具體情境的結合,以中國哲學的觀念加以表述,其中所展示的也就是“理一”與“分殊”之間的溝通。從道德行為的選擇,到道德行為的評價,都涉及倫理規範如何引用於具體情境的問題,道德領域的判斷力,便表現為將“理一”與“分殊”加以統一的能力。與以上兩種形態有所不同,審美領域的判斷力,主要表現為人的目的性與對象呈現形式之間的溝通:通過確認特定對象的合目的性,人同時形成了關於對象的審美判斷。

作為把握世界與人自身之“在”的方式,判斷內在地包含著創造之維:對具體的個體而言,做出判斷,總是滲入了創造性的活動。某種判斷從社會的層麵看也許並未提供新的觀念,但隻要它超越了做出判斷的個體對世界與人的原有理解視域、包含了他對存在及其意義的新見解,那麽,這種判斷對相關的個體而言便依然具有創造的意味。與之相聯係,滲入判斷之中的判斷力,也以綜合的形式,體現了人的創造能力。在外在的層麵或直接的形態上,判斷似乎首先與想象相關:判斷所涉及的關聯,往往由想象提示。然而,想象中呈現的聯係如果沒有得到確認,便難以提供對世界或人自身存在的實際把握,而這種聯係的確認,總是通過判斷而實現。廣而言之,判斷所指向的特定境域及境域中的具體對象,常常由感知所提供,與之相對的普遍概念或原理,則關乎理性之域。總起來,判斷力的作用既關聯感知、體驗,也涉及理性的分析、推論;既需要借助想象,也有賴於直覺、洞察。從觀念與對象的聯係與溝通,到存在意義的確認,固然都涉及一般規則的運用,但規則的這種運用並無既定或不變的程式,也無法僅僅借助形式化的推繹。這裏我們無疑需要區分規則與規則的運用:規則本身呈現形式化的特點,但規則的運用則是非形式化的,正是後者凸顯了判斷力的意義,而規則本身也是在判斷力的作用過程中,才獲得現實的品格。判斷的形式或者表現為以普遍統攝特殊,或者側重於將特殊歸屬於普遍[42],二者的實質指向和現實內容,則是世界的敞開與存在意義的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