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成己與成物:意義世界的生成

第三章 規範係統與意義生成

作為一個曆史過程,成己與成物不僅以人性能力為其內在條件,而且關聯著多重形式的規範係統。一方麵,成己與成物具體展開為知和行的過程,後者本身包含不同意義上的規範性;另一方麵,這一過程中所形成的知識與智慧,又通過外化為普遍的規範係統而進一步製約知、行過程。以認識世界與認識自己、改變世界與改變自己為指向,規範既與做什麽及如何做(to do)相關,也涉及成就什麽(to be)。與目的性規定相聯係,規範內含價值之維;以實然與必然為本,規範又有其本體論根據。從形式的層麵看,規範與“理”相近,具有外在的、非人格的特點,但其現實的作用卻並非隔絕於內在的意識(心),規範與個體及其意識活動的關係,具體展開為心與理的互動。作為製約存在形態與存在過程的當然之則,規範構成了人與人的共在所以可能的條件,對共同生活的這種擔保既體現了規範普遍、公共的社會品格,又展示了其曆史性和具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