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觀念的形態看,意義世界首先展示了存在的可理解性。作為被認知與理解的對象,觀念之域中的事物不同於悖亂無序、抵牾難喻之物,而是呈現為有意義的存在。在這裏,存在的有意義性與悖謬相對而具體表現為可思議性或可理解性。
以可理解性為形式,意義世界首先通過常識的形態呈現出來。寬泛而言,常識可以看作是在日用常行中所形成的諸種觀念和信念,這些觀念和信念是人們在千百年的曆史過程中逐漸沉積而成,並代代相傳。由常識構成的觀念或信念以人對世界及自身存在的理解為內容,但這種理解主要不是通過理論性的論證或反思而確立,而更多地取得了不證自明、自發認同的形式,其接受則通常以生活實踐和社會影響為前提。常識與非常識的區分具有相對的性質,以地球與太陽的關係而言,“太陽從東方升起”以及與此相聯係的“地球不轉太陽轉”,這在很長的曆史時期中是“常識”,而且直到現在,它在日常生活的領域中依然具有常識的意義,但在今天具有中學以上文化程度的人之中,“地球既圍繞太陽運轉又自轉”“太陽的‘升落’其實與地球的自轉相聯係”,這也已成為一種常識。後一意義上的常識固然內含天文學的知識,但作為普及性的觀念,它也無需借助論證和反思,而是表現為一定群體中普遍接受的共同信念。
作為觀念係統,常識所涉及的是對世界的理解和把握。以共同的信念為形式,常識將世界納入有序的構架,使之能夠為人所理解和接受,並由此為日常生活的展開提供內在的根據。在常識的視域中,世界首先不同於虛幻的存在而呈現實在性,哲學的思辨可以將外部世界理解為精神的構造,但常識卻對生活世界中各種對象的實在性堅信不疑;從飲食起居到交往活動,日用常行都基於這種信念。事物不僅確實地存在於生活世界,而且其間具有不同形式的聯係,對常識而言,事物間的這種聯係具有恒定的性質。以時間關係而言,存在於過去、現在、將來的不同事物總是依次出現,其序具有不可逆的性質;以事物的生長而言,種瓜不會得豆,種豆也無法得瓜,如此等等。對事物聯係恒定性的這種確信,構成了日常生活和日常勞作所以可能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