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意義呈現與意義賦予的統一,存在圖景與價值世界的意義更直接地涉及對象之域:無論是事物對人展示為什麽,抑或事物對人意味著什麽,首先都關乎對象所具有的意義。由事物之在反觀人自身的存在,關於對象意義的追問便進一步引向對人自身存在意義的關切。當人反思為何而在時,他所關切的也就是其自身的存在意義。與存在意義的自我追問相聯係的,是不同形式的精神世界或精神境界。
從思想史上看,上述語境中的“境界”一詞,首先來自對佛教經典的翻譯與闡釋。[32]在佛教的論域中,境界有內外之分,所謂“內外境界,心之所行。”[33]外在的境界常指由緣起而成的現象世界,對佛教而言,這一意義上的境界往往以心為源,缺乏實在性:“境界是無,惟自心見。我說不覺,惟是自心。見諸外物,以為有無,是故智慧不見境界。”[34]唯其源自於心而無真實之性,故難以進入佛家的智慧之域。禪宗的無業亦雲:“一切境界,本自空寂,無一法可得。迷者不了,即為境惑,一為境惑,流轉不窮。”[35]這裏的境界,也泛指外部的存在,在禪宗看來,執著於此,便意味著惑而不悟。與外在境界相對的內在境界,則主要與精神之境相涉,表示精神所達到的一定層次或層麵,其特點在於超越了世俗意識。在《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的結尾,法藏特別指出了這種境界與“事”的區別:“唯智境界非事識,以此方便會一乘。”[36]“事”所關涉的是經驗領域的現象,超越世俗意識的智慧之境無法通過這種經驗現象來把握,在解釋智慧境界時引用“事”,僅僅隻是方便說法。“境界”與“事”的如上區分一方麵展現了境界的內在性,另一方麵則確認了境界作為正麵精神形態的意義。[37]後者在慧能的如下表述中得到了更明確地肯定:“悟無念法者,見諸佛境界。”[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