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認識世界與認識自我、變革世界與成就自我為具體的曆史內容,成己與成物的過程同時表現為意義和意義世界的生成過程。本然世界不存在意義的問題,意義與人無法分離。人既追問世界的意義,也探尋自身的存在意義,意義的發生也相應地本於人之“在”。本書的導言已提及,以人的存在以及人與世界的關係為視域,意義的內涵或意義的“意義”涉及“是什麽”“意味著什麽”“應當成為什麽”諸問題。“是什麽”具體指向何物存在與如何存在(事物以何種形態存在),其中既關聯著事物的呈現,也涉及人的意向性活動。“意味著什麽”以存在的價值意義為其內涵[1],就對象而言,它所追問的是事物是否合乎人的需要和理想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合乎人的需要和理想,這種需要和理想既涉及物質生活層麵的生存過程,也關乎社會領域及精神生活之域的知與行。就人自身而言,“意味著什麽”所指向的則是人自身的存在意義:人究竟為何而在?人的存在意義或人生意義的確認總是以人的價值目的和價值理想為根據,當人的生存過程與一定的價值目的或價值理想一致時,生活便顯得富有意義;反之,如果缺乏價值目標或遠離價值目標,則人生容易給人以無意義之感。
以事實層麵的規定為指向,“是什麽”首先與認知過程相聯係,“意味著什麽”則以價值關係及屬性為內容,從而關涉評價過程。認知與評價所展示和確認的意義,具有觀念的形態。相對於此,“應當成為什麽”則更多地呈現出實踐的意義。後者(實踐的意義)既體現於對象應如何“在”,也表現在人自身應如何“在”。就對象而言,“應當成為什麽”意味著通過人的實踐活動化“天之天”為“人之天”,從而使觀念層麵的價值意義獲得現實的形態;就人自身而言,“應當成為什麽”則意味著在現實的知、行過程中走向理想的存在形態,不斷實現人生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