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成己與成物:意義世界的生成

一 何為意義

作為人不同於物的存在方式,成己與成物的過程既敞開了世界,又在世界之上打上人的各種印記,由此形成了不同形式的意義之域。寬泛而言,意義之域也就是進入人的知、行領域的存在形態,它可以表現為具體的實在,也可以取得觀念的形式。與意義之域相對的是非意義之域。這裏需要對非意義(non-meaning)與無意義(meaningless)作一區分。無意義本身是意義之域的現象,它或者表現為無法理解意義上的“無意義”,或者呈現為無價值意義上的“無意義”,這種“無意義”乃是相對於意義之域中的“有意義”形態而言,是意義之域中的“無意義”。與之不同,“非意義”本質上不屬於意義之域,它可以廣義地理解為尚未進入人的知、行領域的存在。作為還未與人照麵的對象,這一類的存在還處於意義領域之外,關於它們,既不發生意義的問題,也不發生無意義的問題。

在當代哲學中,海德格爾對意義與“此在”的關係做了較多的考察。按他的理解,“意義是此在的一種生存性(existential)品格,而不是附著於存在(beings)的屬性(這種屬性隱藏於存在之後,或作為兩端之域浮**於某處)”。[2]這裏的此在首先指個體的存在,生存性則與個體的生存活動相關。與之相對的存在屬性,主要表現為對象性的規定,它外在於人的存在過程而蘊含於對象之中。對海德格爾而言,意義並不是單純的對象性規定,它本質上發生於個體的存在過程。個體的存在過程同時又被理解為一個籌劃或規劃(project)的過程,籌劃或規劃以人的自我設定、自我實現為指向,它意味著通過人的生存活動化可能的存在為現實的存在。正是以此為視域,海德格爾進一步將意義與人的籌劃活動聯係起來,並強調籌劃就在於敞開可能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