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教育?教育的實質又是什麽?我是研究發展心理學的,從專業出發,認為教育就是發展。作為從事教育工作的教師,把人教育好了,就促進了人的發展,推進了社會發展。所以我把教育定義為是一種以促進人的發展、社會發展為目的,以傳授知識、經驗和文化為手段的培養人的社會活動。
“人的發展”,最高層應該是德才兼備的創造性人才。良好的教育就是培養德才兼備創造性人才的基礎,即創造性發展的基礎。這是由教育功能和教育目標所決定的,而教育功能和教育目標應該也是長期係統或大係統環境;至於教育中的教師,應該是所謂的從“外係統環境”到“中係統環境”直到“微係統環境”。教育的根本任務是解決培養什麽樣的人,以及怎樣培養人的問題。
一、培養創造性人才是教育功能與教育目的的要求
在中國,“教育”一詞最早出於《孟子·盡心上》:“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今天我們所論述的“英才”,主要是創造性人才。為了使受教育者成為英才,成為創造性人才,這是一個長期的需要精雕細刻的過程,也就是“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尤其是在要建設創新型國家的今天,重視創造性人才的培養是教育的一項重大任務。這一點,在教育功能與教育目的上體現得更為清楚。
(一)教育功能
早在2003年,我在《教育與發展》一書中就論述了教育的文化、經濟、政治、社會、個性(人格)五方麵的功能,哪方麵的功能都離不開促進創造性發展的教育作用。
教育的文化功能表明,教育不僅僅是傳授知識、經驗和文化,從而提高思維能力發展智力,而且可以創造文化遺產。文化的積累並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類利用睿智在物質生產與精神生產中產生的。創造的價值,在於去粗取精、去偽存真、去舊存新、發揚光大。這種推陳出新、超越現狀,是為了適應社會的發展,服務於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需要。因此,教育的文化功能是繁衍社會文化和提高創造性思維,這表明了教育在促進創造性發展和進步中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