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科技進步,努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這是建設創新型國家,促進國家發展的戰略核心,是提高綜合國力的關鍵,是應對國際經濟形勢深刻變化的必然選擇。而創造性發展與自主創新,需要一個民主、和諧的環境。這就是黨中央提出的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2010年中國科技技術協會在福州市召開了第12屆學術年會,主題為“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與自主創新”。我在該會的分會上做了《心理和諧是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與自主創新的保證》的報告。我把報告稿作為我們學術團隊重視和諧社會與創造性發展的關係,提出心理和諧是創造性發展的重要保證的一次理論性嚐試(林崇德,劉春暉,2011)[21]。
在今天和諧社會的大環境下,如何從心理學的角度促進創造性的發展,更好地進行自主創新人才的培養,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心理和諧為的是構建和諧社會。十六屆六中全會在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幹重大問題決定”中首次闡述了社會和諧與心理和諧的關係,並指出:“注重促進人的心理和諧,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引導人們正確對待自己、他人和社會,正確對待困難、挫折和榮譽。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谘詢網絡,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從中可見,心理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特別是自主創新的精神基礎和人文保證也必然會促進創造性發展。
一、心理和諧是社會和諧發展的基礎
和諧主要指的是處理與協調好各種各樣的關係。和諧社會的三空間是指自我關係、個人與他人關係和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心理和諧與社會和諧是統一的,一個人如果能夠處於正確對待自己、他人和社會,正確對待困難、挫折和榮譽的心理健康狀況,那麽他就擁有和諧心理。從心理和諧的角度說,圍繞和諧社會的三個空間,我們必須處理好、協調好以下六個關係:人與自我的關係、人與他人的關係、人與社會的關係、人與自然的關係、軟件與硬件的關係以及中國與外國的關係。正確處理這六大關係是建構中國和諧社會的基礎,也是社會和諧發展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