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又稱學前兒童,是指兒童三至六七歲時期。“幼兒園的小天使”,這是兒童正式進入學校以前的一個階段,他們進入幼兒教育機構,在環境和教育的影響下,在以遊戲為主的各種活動中,其身心各方麵都有很大發展。兒童出生以後,在一定的社會生活和教育條件下,經過三年進入幼兒時期,此時,他們渴望社會生活,需要參與社會生活,遊戲則成為幼兒參與社會生活的主要活動形式,幼兒是這種社會生活的積極參與者。
遊戲不但是幼兒認識世界的手杖,觀察生活的窗口,積累知識和經驗的源泉,也是通過實際活動,積極探索周圍世界的重要方式。創造性的萌芽表現在幼兒遊戲中。遊戲一方麵滿足了幼兒參加成人社會生活和實踐活動的需要;另一方麵又使幼兒以獨特的方式把想象和現實生活結合起來,從而對他們的心理行為以及創造力發展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幼兒創造性發展的思維基礎與人格基礎
幼兒創造性的萌芽表現在其動作、言語、感知覺、想象、思維及人格特征等方麵的發展之中,尤其是幼兒的創造性想象的發展和好奇心的人格特征,是他們創造力形成和發展的兩個重要表現。一般來說,幼兒通過遊戲和各種活動來表現他們的創造力,如繪畫、音樂、舞蹈和製作,以及創造性遊戲等。具體來說,其思維基礎與人格基礎表現如下。
(一)思維基礎
在幼兒思維研究中,最著名的觀點莫過於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J.Piaget,1896—1980)的“前運算思維”理論。皮亞傑認為2~7歲兒童的各種感覺運動圖式開始內化為表象或形象圖式,特別是語言的出現和發展促進兒童日益頻繁地用表象符號來代替外界事物、重現外部活動,這主要是表象性思維(representative thinking),又稱具體思維(concrete thinking),即個體利用頭腦中的具體形象來解決問題的思維,它具有如下四個特點:一是相對具體性,是一種表象性的思維;二是不可逆性,還沒有守恒結構;三是自我中心主義,以自我為參照物;四是刻板性,轉移能力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