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創造性心理學

第二節 創造性學習的研究

我們的學術團隊和課題組對創造性學習探討了近30年,不僅僅研究文獻,更重要的是從事教改研究,尤其是1978年到21世紀圍繞著中小學生思維品質的實驗研究,獲取了一些創造性學習的研究成果。

學習,一般是指經驗的獲得及行為變化的過程。人類的學習是獲取經驗、知識、文化的手段,知識的繼承和文化的傳承要依靠學習,而學習的重要內容乃是人類文化創造的結果。學習活動能否增加創造性的意義,學習過程能否增加除舊布新的成分,學習者是否有創造性的動機,學習者是否有學習策略並擅長一定靈活新奇的方法,學習者能否通過學習獲得創造性的人格,進而加快發展為創造性人才等,對這些特點的研究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一個嶄新的課題。

一、創造性學習是心理學界經長期探索而提出來的

“創造性學習”是怎麽產生的?這是學術界頗關心的問題。

(一)創造性學習是學習理論研究的結果

在國際心理學界,創造性學習一般被認為是西方兩種心理學理論的產物,一是布魯納的發現學習,二是吉爾福特的創造性思維。這兩種理論都產生於20世紀50年代末的美國。如前所述,當時美國意識到國力競爭的關鍵在人才的培養,為了改變當時的科學技術狀態,美國大力培養創造性人才,而創造性人才培養的前提是創造性的理論和實驗研究。

在學習理論上,按不同的學習方式,可以分為接受學習和發現學習。所謂接受學習,是指學習者將別人的經驗變成自己的經驗時,所學習的內容是以某種定論或確定的形式由傳授者傳授的,不需要自己任何方式的獨立發現。與之相對應的教學方法是講授教學法,學習者將傳授者講授的材料加以內化和組織,以便在必要時再現和利用。奧蘇伯爾曾把接受學習分為意義接受學習和機械接受學習,其中意義接受學習的過程不是一個被動的過程,而是一個新舊知識相互作用的過程,即新知識為“認知—知識結構”所同化的過程。學習者理解新知識,原有認知—知識結構獲得改造和重組。所謂發現學習,又叫“發現法”,由學習者自己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一種學習方式。它以培養學習者獨立思考(思維)為目標,以基本教材為內容,使學習者通過再發現的步驟來進行學習。發現學習分為獨立發現學習和指導發現學習,前者與科學研究相同,在學校學習中較少見;後者卻是在課堂教學中出現,它向學生提出有關問題,指導學生學習、搜集有關資料,通過積極思考,自己體會、“發現”概念和原理的形成步驟。盡管發現學習的效率比接受學習低,而且受學習者智力水平和知識基礎的限製,但是發現學習的倡導者布魯納卻認為發現學習有四個優點:一是有利於掌握知識體係與學習的方法;二是有利於啟發學生的學習動機,增強其自信心;三是有利於培養學生發現與創造態度、探究的思維定勢;四是有利於知識、技能的鞏固和遷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