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催眠誘導都是讓受術者注意力聚焦,聚焦的方法可以利用外部線索,也可以利用受術者的內部線索。
有多達幾百種方法被用於誘導催眠,如固定眼球、注視有規律移動的目標、擺動身體、催眠師接觸被催眠對象的身體,造成某種暗示效應,激發肢體麻木和癱軟等。
大多數傳統的催眠儀式是,首先讓受術者把注意力集中在一個位於前上方大約45度角的某個物體上,如水晶球、節拍器、催眠師的眼睛、牆上的一個黑點或筆尖、圖釘等,然後再把注意力轉移到個人內部,如肌肉、呼吸、某種意念或意象等。
下麵是一些催眠師常用的誘導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的方法。
①撫摸法:撫摸或按壓受術者身體某些部位使其入靜。(對異性應改用離撫法)
②拍手法:讓受術者閉眼默數催眠師拍了多少次手引導其注意力集中。
③憶想法:讓受術者閉眼回憶曾經達到過的高度放鬆狀態。
④傾聽法:通過傾聽鍾表或節拍器等單調聲音入靜。
⑤凝視法:通過凝視燈光、擺錘、筆尖、水晶球、催眠師的手指等,使眼睛疲勞。
⑥耀眼法:運用手電強光刺激照射眼睛進行催眠。
⑦轉眼球法:利用擺錘或水晶球讓受術者連續轉動眼球進入催眠。
⑧深呼吸法:通過腹式呼吸並默數次數進入催眠。
⑨意念守定法:吸氣和呼氣時心中重複說“一”“二”。
⑩漸進放鬆法:從頭到腳逐步放鬆身體各部分肌肉。
⑾語言誘導法:描述一種美好的景色並暗示身體溫暖疲軟。
⑿四目對視法:讓受術者與催眠師兩眼對視,不許眨眼,目光不許移開。
緊張—放鬆交替法:讓受術者四肢和身體各部分肌肉交替進行緊張和放鬆。
總之,在不違背法律、倫理和社會習俗的前提下,應用任何單調重複的刺激,都可以使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