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兒童自我控製的發展與促進

第二節 兒童自我控製的心理影響因素

一、氣質

氣質是個體遺傳的心理特征,描述了幼兒對刺激反應的外在表現方式,體現在情緒和行為的個體差異上,具有先天性、生理性和中度穩定的特點,剛出生不久的新生兒即可表現出這些特點。一些理論認為,幼兒早期在情緒、活動性水平和注意方麵的遺傳個體差異作為幼兒自我控製的生理機製,對兒童自我控製的形成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氣質的某些方麵決定了自我控製的發展。

羅斯巴特和波斯納認為氣質是在反應性和自我控製中表現出來的先天性個體差異。他們更直接地提出了氣質與自我控製的關係,努力控製因素被公認為評價兒童行為自我控製的手段。氣質通過注意的靈活性對自我控製行為的發展起促進作用,這種注意的靈活性需要控製負性情緒、考慮道德準則的潛在行為,並在主動控製下協調反應。特斯裏勞(Streleu)的氣質調節理論則認為氣質有能量水平和時間水平兩個重要維度。其中能量水平是氣質的外部特征,與其相關的兩個氣質基本維度是氣質反應性與氣質活動性,反應性和活動性決定個體反應的相對穩定性和活動性的強度,高反應性個體具有感受性高而耐受性低的特點,低反應性正好相反,目前研究氣質對自我控製的影響主要是針對氣質的行為能量水平進行的。如莫布利(Mobley)通過對兒童的研究,將氣質歸納為三個主要特質:任務傾向(堅持性、分散性與活動水平)、社會靈活性(適應性、趨避性與積極情緒)及氣質反應性,他對氣質活動性也進行了探討,認為低活動性水平的幼兒有較高的自我控製水平,如具有較高的堅持性,並且與同伴社會化有高相關,而高反應性兒童與他人較少合作,問題行為較多。相關研究中也發現幼兒在自我控製任務中的表現與他們自身的氣質特點有密切關係,研究結果表明,幼兒自我控製因個體氣質不同而差異顯著,即自我控製高的幼兒,其氣質特點表現為社會抑製水平低、反應性強和專注性水平較高;反之,自我控製水平低的幼兒,其氣質特點表現為社會抑製水平高、反應性弱和專注性水平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