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觀作為對人生之域的一般看法,內含著普遍的價值取向。事實上,當科學派將人對象化(物化)和人生機械化時,已從一個方麵表現了科學至上的價值原則。後者的進一步強化,便很難避免對人本主義或人道主義價值原則的偏離甚至衝擊。在科學派那裏,我們確實常常可以看到科學的人生觀與人本主義之間的緊張。
人在受製因果法則上與物無實質的不同,這是科學派的基本理論預設之一。與人的對象化與物化相聯係,科學派往往將人與動物相提並論。胡適在論戰期間曾提出了一個所謂新人生觀,其中重要的一項即:“根據於生物學、生理學、心理學的知識,叫人知道人不過是動物的一種,他和別種動物隻有程度的差異,並無種類的區別。”[28]類似的看法亦見於吳稚暉等,在回答“何為人”時,吳稚暉曾作了如下界說:“人便是外麵隻剩兩隻腳,卻得了兩隻手,內麵有三斤二兩腦髓,五千零四十八根腦筋,比較占有多額神經質的動物。”[29]人與動物之辯,屬廣義的天人關係之域。從早期到近代,天人之分是人本主義價值體係的基本出發點,人與其他存在(包括自然序列中的動物)的這種區分,構成了確認人自身價值的某種本體論前提。科學派以動物界定人,從自然觀的角度看當然有其理由,但就人生觀而言,則似乎又使人之為人的存在價值失卻了本體論的根據。
人作為動物的一員,其生活曆程便不必看得過於認真,吳稚暉對人生所作的正是這樣一種理解:“所謂人生,便是用手用腦的一種動物,輪到‘宇宙大劇場’的第億垓八京六兆五萬七千幕,正在那裏出台演唱。”[30]這一人生界定,被胡適稱為對“人生切要問題的解答”。依照這種人生模式,則人生似乎便成了動物式的遊戲:宇宙即大舞台,人的演唱如同動物的出場。科學派的本意也許並非如此簡單粗陋,但由其前提加以引申,卻很難避免如上結論。從人是動物,到人生即動物式的活動,人生的人文意義和神聖向度無疑被進一步弱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