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經學演化的一種形態,與理學形而上學相對的經學實證化趨向更內在地體現於治經方法;事實上,從理學到經學的變更,具體便是通過治經方法的轉換而實現的。盡管清代考據學的研究對象沒有離開傳統的經典,但在研究方法上,又確乎與近代實證科學的方法呈現相近的走向。概括起來,清代考據學的治經方法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麵向本文與遍搜博討 理學好談性理而輕視名物訓詁,為了論證一己之見,他們往往不惜曲解乃至擅改古代文獻。對這種崇尚虛論的學風,清代學者深為不滿。江聲指出:“蓋性理之學,純是蹈空,無從捉摸。弟所厭聞也。”[20]這實際上代表了清代乾嘉學派的普遍看法。與蹈空的宋學相對,清儒以“通經博物”相尚,強調無證不信,論必有據。在經學考據中,所謂證和據,主要便與古代文獻相聯係。從字、詞等考釋的角度看,作為古字古詞載體的古代文獻屬於具體的事實材料,以群經古本為研究的起點,也就是從經驗領域的對象出發。
由注重文獻材料,清代學者又進而反對以孤證立論。在清代學者看來,片麵地執著某一方麵的例證,必然會導致迷誤:“偏舉一隅,惑茲生焉。”[21]在訓詁上,清儒每釋一字,往往廣搜群籍,博考百家。如王引之對虛詞的詮詁,即以遍為搜討為基礎:“自九經三傳及周秦西漢之書,凡助語之文,遍為搜討。”[22]這裏所說的遍為搜討,即對所研究領域的相關對象逐一加以考察,不放過任何可能的反例。由此形成較為係統的、能反映事物全貌的材料,然後將這些材料綜合起來加以參伍比較,得出結論。這種治學原則與任意挑選孤證的主觀方法相對,體現了觀察的全麵性等要求。
與注重遍為搜討相聯係,清代學者注重考察的客觀性。戴震指出:“凡學未至貫本末、徹精粗,徒以意衡量,就令載籍極博,猶所謂‘思而不學則殆’也。”[23]“貫本末、徹精粗”即全麵的考察,“以意衡量”則是主觀的臆測;清代學者肯定前者而拒斥後者,這就使遍為搜討同時成為客觀性的原則。從方法論上看,全麵性原則與客觀性原則具有內在的相通性:離開了對事物各個方麵的係統研究,便很難提供一幅有關事物全貌的客觀圖景;全麵考察所獲得的材料如不能真實地反映對象的本來麵目,則同樣無法為把握事物提供可靠的基礎。對經驗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的如上注重,確實不同於性理之學的思辨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