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留守兒童與流動兒童心理研究

親情缺失:留守兒童的壓力源

通過對留守兒童的訪談,我們較為深入、細致地描述了目前留守兒童的發展現狀及可利用的資源。我們發現,在“留守”帶來的一係列壓力麵前,他們並沒有放棄自己的理想和希望,而是逐漸積累麵對未來的力量和勇氣。可以說,“留守”更像一把雙刃劍,給他們帶來苦惱的同時,也給他們上了一堂終生難忘的生活訓練課。那麽,留守兒童生活中遇到了哪些壓力,他們又是如何應對的,“留守”究竟會對他們的哪些發展結果產生影響,要想回答這些問題,在深入訪談的基礎上,還需要進一步通過大規模的調查進行探討。

從各類留守兒童的人數分布來看,隔代監護和母親監護是當前農村留守兒童中最為常見的兩種監護方式。由於父母一方或雙方長期不在身邊,留守兒童生活在一種家庭功能不健全的環境中,他們麵臨的一個共同問題就是:父母親情的相對缺失。這一群體特征使留守兒童明顯不同於其他弱勢兒童群體,例如,經濟條件差的貧困家庭兒童、社會權益遭受剝奪的流動兒童或者父母離異的兒童等。留守兒童已經成為中國社會中一類特殊的社會處境不利群體。

留守兒童群體的親情缺失現象主要源於他們家庭結構的變化。由於父母一方或雙方外出打工,留守兒童的監護人與一般兒童(父母都在身邊的)相比,被分成了兩部分:內監護人和外監護人。前者是指與留守兒童生活在一起的監護人,後者是指外出打工的監護人。對於單親外出的留守兒童,內監護人主要是指與兒童一起“留守”的母親或父親,外監護人則是指外出打工的父親或母親。對於雙親外出的留守兒童,內監護人主要是指父母所托付的孩子的照料者,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叔叔、阿姨等,外監護人則主要指在外打工的父母。可以看出,留守兒童的監護人在整體被分為兩部分的同時,也被分割在兩地。由於外監護人(父母一方或父母雙方)的打工地與孩子間隔的遠距離性,他們難以生活在孩子身邊,無法與孩子進行直接的互動,與留守兒童一起生活的監護人,則由於家庭勞動負擔過重、年齡偏大或精力不足等原因,在監護方式上可能存在各種問題或缺陷。自我監護的留守兒童更是如此。在上述這種家庭結構或家庭環境下,留守兒童親情的相對缺失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