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創造也是對象化活動,“藝術對象創造出懂得藝術和具有審美能力的大眾,——任何其他產品也都是這樣”[1]。盡管藝術中不乏虛構的成分,但終歸要從生活中汲取素材,“在社會中進行生產的個人,——因而,這些個人的一定社會性質的生產,當然是出發點。被斯密和李嘉圖當做出發點的單個的孤立的獵人和漁夫,屬於18世紀的缺乏想象力的虛構。這是魯濱遜一類的故事,這類故事決不像文化史家想象的那樣,僅僅表示對過度文明的反動和要回到被誤解了的自然生活中去。同樣,盧梭的通過契約來建立天生獨立的主體之間的關係和聯係的‘社會契約’,也不是以這種自然主義為基礎的。這是假象,隻是大大小小的魯濱遜一類故事所造成的美學上的假象”[2]。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文藝的力量與構成社會組織的物質基礎並不完全成比例,源於現實又高於現實的文藝作品,往往是作者追求的和群眾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