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造說”:人類創造成果的總和
文化的創造性表現在很多方麵,是在創造主體和創造對象的相互結合中產生的,也是人通過實踐活動實現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的一種方式。創造性文化活動可以分為物質生產活動、精神生產活動以及理論創新活動,它的每一類活動都有自己的主導性方法並在總體上取決於人的認識、願望和能力。因此,文化是我們個人、社會之間的關係網,是使我們在社會和國家內生活在一起的圖像和抽象,是我們生活的基本要素。
西方社會中,把文化視為人的活動的觀點,源於歐洲社會中的“個性”意識。這種觀點認為,文化是在人的活動中表現出來的各種精神,後來又演化為哲學意義上的“活動”。與此相反的觀點是否認文化活動是人的本質,他們從理性分析轉入非理性研究,叔本華、尼采等為代表的存在主義派持有此說。新康德主義者試圖重新審視上述問題,卡西勒的文化象征結構說和胡塞爾的“生命世界”,是注重文化的人際因素的代表。韋伯的觀點具有折中傾向,他一方麵承認“活動”對文化的影響,另一方麵又推崇其他因素對價值觀的作用。實際上,影響文化的因素包括人們生存和活動的社會環境,物質活動和精神活動的成果,人的力量和能力,社會、民族和文明的發展程度,曆史發展的水平。可見,文化活動有自己的特質及其所引起的迷誤。當人以自主性活動進行創造時,人與自然的貼近和疏離同時存在,二者在主體客體化及客體主體化過程中變得複雜化了,當人界定行為的界限時,也意味著在某一方麵的秩序有可能變得僵化。因此,文化活動所引起的迷誤,表現為主客體相互關係上的悖論以及認識的眼界和局限性。早期為生活而創造的文化常常帶有認識的局限性和對未來預見性的不足,中國古代社會的道家思想中有不少這樣的述說。由於“道”經常飄忽不定,其伴隨的文化意念也比較虛幻,在一些人心中,詞語如淙淙泉水,行為就像飛鳥在天,學習就如捕風捉影,認知無疑癡人說夢。神學所評價的文化世界是沒有邊際的,它用所謂的心靈對話構建出來,也用心靈選擇自己的生活之道。對這種文化迷誤,恩格斯認為:“現代的自然研究不同於古代人的天才的自然哲學的直覺,也不同於阿拉伯人的非常重要的、但是零散的並且大部分都無果而終的發現,它是唯一得到科學的、係統的、全麵的發展的自然研究——現代的自然研究同整個近代史一樣,發端於這樣一個偉大的時代,這個時代,我們德國人根據我們當時所遭遇的民族不幸稱之為宗教改革,法國人稱之為文藝複興,而意大利人則稱之為16世紀,但這些名稱沒有一個能把這個時代充分地表達出來。”[2]那個時期的文化思維並不是完全接近事實的,它在很多時候,“從歪曲的、片麵的、錯誤的前提出發,循著錯誤的、彎曲的、不可靠的道路行進,往往當正確的東西碰到鼻子尖的時候還是沒有得到它(普利斯特列233)”[3]。視而不見、覺而不察造成的麻木態度使人難以深入到文化本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