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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在理解和尊重的前提下建立權威與懲罰

父母贏,在教育中是常見的結果,這其中涉及父母的權威問題。總體上父母比孩子更加有權力,但是,親子關係的衝突也恰恰與此有關。

一、父母的權威及其有限性

什麽是權威?權威就是說了算,具有控製和支配權。它起作用的方式是通過獎勵與懲罰,是行為矯正式的。

父母很難想象家庭教育中沒有權威的情形,也非常不易接受自己無權威的情形。

總體上講,父母與孩子的權力是不可能對等的,父母的權力總是多於孩子。每一個父母都想在家裏做一個有權威的家長,運用他們的權威去控製、指導和訓練孩子,讓孩子順從自己,所有的家長都想樹立權威,但是很少有人能夠對權威下一個定義,或找出權威從何而來。

父母的權威並不是靠單方麵的力量就能形成的,它是父母在與孩子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形成的。在親子交往的過程中,家長的“心理尺度”和孩子的“心理尺度”是不對等的。在孩子的眼裏,家長的“心理尺度”要大於孩子,孩子會仰視父母,認為父母是世界上最高大、強壯而且博學有能力的人,孩子會把父母當成神來看待。在孩子的心目中家長是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孩子驚歎於家長的見多識廣,他們預言的準確性。“心理尺度”讓家長擁有了對孩子的影響力與權力。

另外,家長對孩子擁有權力是因為孩子依賴於家長去滿足他們的基本需求。孩子從來到這個世界那一刻起就需要依賴他人獲取營養和身體的安撫,他們自己不具備滿足自己需求的手段。這些手段被父母擁有或控製,父母也就擁有“獎勵”孩子的權力。比如,孩子渴了,家長會給他買一瓶水,滿足孩子的需求,也就是說這個孩子得到了家長的滿足。但同時,家長還可以運用“懲罰”的手段來控製孩子的行為。比如,當孩子伸手搶別的孩子的玩具時打他的手,孩子餓了,不給他喂食等。家長可以通過小心操縱“獎勵”和“懲罰”來鼓勵或消除孩子的某些特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