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什麽是生態文明,必須理解什麽是文明,什麽是生態。在此,讓我們先弄清什麽是文明。
“文明”與“文化”都是很難定義而又很常用的名詞。上文已提到了“文明”的定義。廣義的文明,曆史學家、人類學家、考古學家所說的文明,是指一個民族、族群乃至全人類的整體性的超越了非人動物的生存方式,曆史學家談瑪雅文明、古埃及文明等就是這種意義的文明。這種意義的“文明”與廣義的“文化”同義。學者們通常認為廣義的文化有三個維度:器物、製度和觀念。美國學者J.C.莫文(John C.Mowen)和M.S.邁納(Michael S.Minor)也認為文化有三個維度,但他們認為這三個維度是物質環境、製度/社會環境、文化價值。物質環境包括科技水平、自然資源、地理條件和經濟發展;製度/社會環境包括法律製度、政治製度、商業製度、宗教製度、亞文化製度;不同的文化有不同的文化價值,例如,美國的文化價值就包括個人主義、成就感、不拘禮節、平等、進步、物質主義[7]。顯然,物質環境對應著器物,製度/社會環境對應著製度,而文化價值對應著觀念。這種意義的“文化”就是廣義的“文化”,不同於狹義的“文化”。從莫文和邁納關於廣義文化三維度的劃分,我們可以辨析出狹義的文化。狹義的文化指文學、藝術、宗教、哲學等。在古代,科學與哲學是不分的,我們可把今天的理論科學歸入狹義的文化。
我本人對生態文明的理解是超越論的,我進而把廣義的文明等同於廣義的文化。
文明是人類超越了非人動物的生存方式。我們今天常說,生態文明是與自然協同進化的文明,是人與非人自然物和諧共生的文明。但從生物學和生態學的視角看,在沒有人類文明之前,地球生物圈早已生意盎然。生態學家認為,如果沒有人類,地球生物圈會更加健康,更加生機勃勃,因為長期以來,人類活動造成了嚴重的生態破壞。非人動物本能地遵循著自然規律(包括生態法則),不會絲毫偏離其在生態係統中的角色。人之為人恰在於對非人動物之生存方式的超越,即當她/他能利用工具或技術改造自然環境時,她/他才成為人,才進入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