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代文明的政治和文化以道德為本,其經濟則以農業為本,以工商為末。錢穆先生說:“西方常常運用國家力量來保護和推進其國外商業。中國則常常以政府法令裁製國內商業勢力之過分旺盛,使其不能遠駕於農、工之上。”[8]值得注意的是,中國古代的工完全不同於現代的工,那時的工隻是工匠們從事的手工業,而不像現代的工通常指資本雄厚的大工業。實際上,古代統治者常常更重視勸農,對工的重視又稍次。以農桑為本,以工商為末,激勵耕織,平抑工商,便是中國長期奉行的“崇本抑末”的經濟戰略。
戰國時秦國的商鞅最早提出並實施了“崇本抑末”的政策。他說:“末事不禁,則技巧之人利,而遊食者眾。”並明確指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韓非對“崇本抑末”思想做了係統闡述,在《五蠧》篇中稱“工商之民”是無益於耕戰而有害於社會的“五蠧”之一。明確提出要“使商工遊食之民少而名卑,以趣(趨)本務而外末作”,即主張減少工商從業者的人數,且降低他們的社會地位。
西漢時期在“抑商”方麵有了更實質性的舉措,持續時間也較長。漢高祖劉邦即位伊始,即下賤商令,規定:“賈人不得衣絲乘車”,本人及子孫“不得仕宦為吏”,而且還頒布了“輕田稅”令,使“重農抑商”在實踐層麵上有了較大的發展。中經惠、文、景諸朝,直到武帝時,還任用桑弘羊等人理財,在商業政策上推行鹽鐵專賣、均輸、平準等,打擊富商大賈對經濟的壟斷和市場的操縱。
隋和唐初,統治者又曾重提漢初賤商之令,禁止工商業者入仕為官。如唐太宗初定官品時曾說:“設此官員,以待賢士。工商雜色之流,假令術逾儔類,正為厚給財物,必不可超授官秩,與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高宗時還仿劉邦之法,對工商業者的車騎、服飾等作了規定,“禁工商不得乘馬”,隻準穿白衣,不準著黃,等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