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特式教堂大門朝西,這是為了信徒禮拜時麵向東方,即基督教的聖地耶路撒冷。教堂的內部空間分為三部分,長方形大廳被兩排或四排柱子縱向分成中艙和左右(兩條或四條)舷艙。中艙是信徒星期天做禮拜的地方,兩側舷艙常常被辟為多個禮拜堂,供貴族私家使用,例如在此舉行小規模的婚禮、喪禮。大廳東端正對中艙的是呈半圓或多邊形的聖壇,其中央是祭壇,供奉著聖物,比如釘入耶穌身體的鐵釘、基督受難十字架的木屑、盛過耶穌鮮血的杯子。聖壇和大廳之間的橫向空間往左右延伸至大廳兩側,看上去仿佛衣袖,遂被稱為袖廳或袖廊。聖壇與袖廳形成十字架形狀,由於大廳一般長於聖壇和袖廳,也就形成拉丁十字形,有宗教象征意義。教堂內部層次分明的結構形成視覺邏輯:將地麵總體布局的巨大長方形融入同樣以長方形架構空間為單位的體係裏,這是經院哲學的建築表現形式。經院哲學是基督教神學在經過一千年的理論化、係統化發展之後,達到高度嚴密、龐雜和理性化的階段,例如“三”這個數字作為教堂建築的基本結構,象征著基督教的三位一體(聖父、聖子、聖靈):
它們[這三個基本組成部分]分別由高本堂,翼廊,以及小室,回廊和小禮拜堂進一步加以分割。而且,它們之間的關係在更小的部分以相似的結構不斷重現,例如,在每一個中心翼,整個本堂,中心本堂的整體,及袖廊或唱詩班前的坐廂之間,在每一回廊的翼,每一回廊的整體,整個本堂,及袖廊和坐廂之間等。從建築平麵圖可以看出,這種不斷的區分和再區分可以從整體一直延伸到最小部分。不僅如此,這甚至可以從教堂的垂直展開中看得更為清楚。從最下麵的基柱向上分為大柱,小柱,更小的柱;從窗戶的格飾向上分為拱廊,封閉的騎樓到第一、第二和第三層的豎框,一直到頂部的拱肋的飾線。這樣,無論從平麵結構還是垂直結構來看,哥特式大教堂都是由個別部分構成的一個嚴謹的整體,與此同時,這些部分又必須能夠通過相互之間的明確區分而保持它們自己的獨立構成。這種清晰的相互關係使人們可以看出哪一個部分屬於哪一個部分,哪一個部分“衍生”出哪一個部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