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習方式的變革

新高考背景下適應學習變革的學校管理創新

——以浙江為例

俞曉東[1]

2017年,浙江省作為高考改革的試點省,與上海市一起推進高考改革進入了第三年,完成了第一輪的試點。這三年裏,在教育行政部門、學校領導、教師、家長、學生的努力下,克服改革中意想不到的種種困難,順利完成了改革任務,也積累了不少經驗。回顧這三年的改革,其變化最大的是高考改革新政倒逼學生學習方式改進,同時也引發了學校適應學習變革的管理創新。

一、高考改革新政對學生學習方式的影響

2014年,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了《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率先在全國拉開了高考改革的序幕,它影響了學生的學習方式,也啟動了學生為適應新高考而進行的學習方式變革。

(一)新高考改革的主要亮點

與原有的高校招生製度相比,本次改革主要有以下變化。[2]

一是統一高考招生實行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高中學考)相結合,考生自主確定選考科目,高校確定專業選考科目及其他選拔條件要求,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是取消文理分科,實行“3+3”製,其中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外語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選考科目根據本人學習興趣及特長結合擬報考學校專業要求,從政、史、地、物、化、生、技7門設有加試題的高中學考科目中選擇3門作為高考選考科目。語、數、外每門150分,得分計入學生總成績;選課科目按等級賦分,每門滿分100分,以高中學考成績合格為賦分前提,根據事先公布的比例確定等級,每個等級分差為3分,起點賦分40分;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內有效。

三是實施新考試製度。規定語文、數學考試於每年6月進行。外語每年安排兩次考試,一次在6月與語文、數學同期進行,一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選考科目在高三舉行,每年在4月和10月安排兩次考試。外語和選考科目考生每科可報考兩次,選用其中一次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