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迎候馬克思

超越決定論與非決定論的抽象對立

20世紀八九十年代,國內理論界產生過一次有關三大社會形態與五大社會形態的爭論。爭論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麵:馬克思的社會發展理論是三大社會形態理論還是五大社會形態理論。進而,是三大社會形態理論還是五大社會形態理論更具有對曆史和現實的解釋力?很顯然,不論是三大社會形態理論還是五大社會形態理論在馬克思的著作中都具有文本方麵的依據。在我看來,研究哪一種理論提出在先,哪一種公開發表過,哪一種生前沒有發表過,以證明哪一種理論是馬克思的根本主張,是馬克思本來的思想,這樣的研究和爭論其實並沒有多大意義。問題的關鍵是在文本爭論後麵的理論之爭,闡釋立場之爭。爭論涉及的並不隻是文本自身的狀況和性質問題。

很顯然,兩種社會形態理論在馬克思的文本中都具有依據的情況下,追問哪一種是本真性的,恐怕就沒有太大的意義。非但不存在哪一種社會形態理論符合馬克思原意的問題,而且也不存在哪一種社會形態理論正確地反映了曆史現實的問題。不管哪一種社會形態理論都不過是一種曆史觀,一種特定的視角,一種思想中形成的看待社會曆史的框架,隻具有相對的意義,因此並不需要一種非此即彼的二元選擇。問題自然就隻是我認為哪一種更好地解釋了馬克思的理論,並且哪一種能夠更好地解釋社會曆史。為什麽有的人接受這種解釋,而有的人接受另一種解釋,這顯然不是一個純粹事實性問題。也就是說,決定爭論問題的是這個問題背後的曆史語境,接受某解釋觀點的根據往往是解釋背後的思想立場和理論旨趣。思考兩種社會形態理論爭論並且突出被強調的曆史語境是什麽,這一語境又如何決定這個爭論背後的問題框架,才是至關重要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