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傳統藝術觀念關鍵詞

第四章 形神02

南朝的宗炳提出了“以形寫形,以色貌色”創作方式,把山水的本來麵貌,通過繪畫轉換為畫麵上的山水之形;把山水的本來之色,轉換為畫麵上的色彩。此處的寫形、貌色並非消極的描摹,而是主動描摹出山水之形態。他還提出了把握山水之勢的畫法,“豎畫三寸,當千仞之高,橫墨數尺,體百裏之迥。是以觀畫圖者,徒患類之不巧,不以製小而累其似,此自然之勢,如是,則嵩華之秀,玄牝之靈,皆可得之於一圖矣。[16]”畫中的三寸之豎代表巍峨的高山,橫畫的數尺代表千裏之遠,在二維平麵畫出了山水的自然之勢,畫中山水表現了主體感受。由於山水“質有而趣靈”,其內在地蘊含了大道精神,因而畫山水不能僅滿足於對形的刻畫,必須有主體的介入,畫出的山水形態就包含主體體驗的山水之形。以此創作出的山水畫便能將山水的神采充分傳達出來,宗炳還說:“夫以感目會心為理者,類之成巧,則目亦成應,心亦俱會,應會感神,神超理得,雖複虛求幽岩,何以加焉?又神本亡端,棲形感類,理入影跡,誠能妙寫,亦誠盡矣。”在這裏,宗炳也客觀承認精神必須依賴於形象加以表現,內含著主體體驗的山水之形,惟其如此,才能令觀者“應會感神,神超理得”,這實質上也正是首先承認形神兼備是繪畫的首要條件。然而,繪畫當然不能隻停留在這個層麵,更高的要求是畫出大道的內在意蘊。宗炳認為“山水質有而趣靈”“山水以形媚道”,即山水有形質,又有“趣靈”,山水以形質特征展現形而上的道,“趣靈”也就是“道”潛藏與山水之中的意態,繪畫的追求是通過山水之形,最終使山水中的趣靈顯現出來,從而使觀者體味大道深邃的蘊含。“披圖幽對,坐究四荒,不違天勵之藂,獨應無人之野。峰岫嶷,雲林森眇”,故而能“暢神達道”。繪畫者也在觀察山水、創作山水畫時,體驗宇宙中的玄遠之道,與道同化,得到精神的自由解放。在宗炳看來,這正是山水畫的內在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