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民間文化概論

第四節 嫁娶儀式

人類學史上曾有這樣的記錄:考古學家發現,十萬年前歐洲有一個種族,學界稱其為尼德特人。遺留的骨骼化石表明,該人種身材高大,體魄強健,在原始人群中頗有先天的優勢,可是,後來他們神秘地消失了。科學家們百惑不解,他們到哪裏去了?他們的後裔是現在歐洲民族中的哪部分?可就是找不到,現代歐洲民族哪一個似乎都與他們沒關係。經過考古和人類學家、民俗學家的共同努力,終於找到了謎底:他們消失了。消失的原因,既不是天災,也不是病魔,而是兩**無規則的惡果。無約束的雜婚,為爭奪異性,氏族內部成員相互拚鬥殘殺。成批年輕力壯的男女慘死在性的爭鬥中。最後,終於一蹶不振,日趨衰落,直至消亡。

人類不擺脫這種獸性的雜亂群婚,是無法再發展的。中國大地上的先民較早意識到兩**無約束的危害,同樣也逐步覺察直係血親聯姻帶來的人種退化。因此,不得不對獸性式的兩性關係實行一定的禁忌、限製。這些禁忌、限製,獲得了公認,遂成了種種的婚姻習俗。

婚姻禮俗是男女建立婚姻關係的必要途徑。由於結婚是人生大喜事,關涉到家庭幸福、家族香火的延續和社會的安定,因此有關婚姻的習俗也就特別繁多。婚俗的曆史非常悠久,並且處於不斷的變動之中,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婚俗還包含豐富的文化意蘊,充溢著美好的情感以及人們對幸福家庭生活的向往。

中國的婚俗曆代主要沿襲的是“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現在有所簡化。納采即所謂“提親”,由媒人前往女家,傳遞男家欲結秦晉之意。得知女家有意,媒人便探詢待嫁女子的姓名、年齡(生庚)等,以便回男家後,由男家在祖廟進行占卜。這就是“問名”。通過占卜和合八字,媒人再前往女家行“納吉”禮。納吉禮以魚作為禮物。“納征”是男家給女家送一些具有實用價值的物品。在完成納征禮後,婚姻便具有了不可悔改的法律性。“請期”是男家將測算出的結婚吉日告知女方。新郎親至女家迎娶新娘稱“親迎”。婚即“昏”,表明舉行婚禮的時間一般在黃昏。下麵依照婚禮的程序,展示婚禮中重要環節中的風俗畫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