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民間文化概論

第十章 民間信仰

民間信仰屬於民間意識形態,包括信仰、儀式和象征三個不可分的體係。民間信仰是指民眾在自然的生活形態中形成的對具有超自然力的物象的信奉與祭拜,範圍涉及原始信仰在民間的傳承、人為宗教的世俗化、民間普遍的俗信以及民眾的巫術行為。民間信仰是民眾的精神生活世界,為民間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一種超自然力量的存在,常常通過構建起來的象征係統得以表述。這些象征係統,反映了人們的信仰觀念和表達信仰的生活範式和操作規範。一方麵,民間信仰類似於原始巫術和萬物有靈論的遺存並且與“世俗生活”分不開;另一方麵,又與宗教現象有相當多的類似之處。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對於民間信仰,人們常會武斷地將之統統歸為“迷信”,並竭力加以排斥,而不是采取理性的科學態度進行分析,“不是科學地探究其合理性和規律性,而是習慣於簡單地以進步或落後、有益或有害、好或壞等政治概念和二元對立的方法論給予判決,因而把民間文化特別是其中屬於民間信仰(如神鬼信仰、巫術迷信等蒙昧意識)範圍的種種文化的消極影響看得很重,看作是人類理性思維和當前意識形態的對立物”[1]。我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中,基本上將民間信仰排斥在外。

民間信仰充斥民間生活的各領域,難以一一呈現。下麵僅就神祇信仰、祭祀活動、民間禁忌、吉祥崇拜和生肖俗信五方麵的民間信仰進行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