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服藥本是倒黴的事,病人將康複的希望寄托於服藥上。為了使服藥產生良好的效果,病人在服中藥時,要從語言、行為上給以避諱。
人們都希望藥到病除,常用禁忌的方法來保持藥效。浙江西南一帶,藥品不能放灶上,會犯了灶神,藥力失效。藥渣忌存放,要立即倒掉,認為藥渣倒得快,病也好得快。藥方單子不許反折,必須正折。舊時江蘇南京一帶認為,如果反折藥方,就是說藥與病反,不得功效。熬好的湯藥不能拿過門檻。湖南一帶認為,若將藥拿過門檻,藥被門神嗅過,藥力便無效或相反,可能使病體不愈或病情加重。煎藥的柴,切不可用樟樹,“樟”與“張”諧音,這樣會使“八仙”中的張果老動怒,而使藥物失去作用。煎藥時,燒壞藥罐子,病人不日即可痊愈。服了藥之後,奉藥之人,要說:“避避疾,過別方。”這樣祈禱病人可早日痊愈。河南一帶吃完了中藥,忌諱藥渣亂倒,俗有“藥渣倒高不倒底”之說。又有忌諱倒在垃圾堆和廁所內的。如倒放不妥,就會影響病人康複。
喝藥時忌諱說喝藥,而把“喝藥”改說成喝茶。例如,在江西一帶把喝藥稱“喝好茶”。在湖北長陽一帶稱喝藥為“喝細茶”。這是從語言上對不吉祥的事進行回避,以減輕病人的心理負擔。
今俗煎藥不得在灶廚房,用藥罐、風爐在廊下或病人房間煎服。藥罐忌用蓋,以藥包紙漂水蒙罐口,紙幹即藥熟,不使藥氣散發也。世謂灶王與藥王為仇,兩不相觸,灶間煎藥不利於病人,並藥氣亦不令散入灶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