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體論上看,道作為第一原理,不僅構成了存在的根據,而且體現為存在之序。莊子的哲學係統同樣確認了道的後一意義;所謂“語道而非其序者,非其道也”[1],便表明了這一點。從哲學的內在邏輯看,莊子重齊物,“齊”既以統一性為指向,又與“雜”相對而包含著條理性和有序性之意;在“齊”這一層麵,道同時展開為統一性原理與秩序原理。存在的秩序本身又有多重的呈現形態,以天地之序為形式,它既展示了形而上的意義,又表現了審美的維度;在社會之治中,它與人的實踐方式或“在”世方式相聯係,其中伴隨著自然與自發的互融與互動;通過“遊心乎德之和”及“守其一”,心或精神世界也被賦予有序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