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莊子的思想世界

一 道不欲雜

按照莊子的理解,道內在於宇宙的不同存在形態之中。就世界之“在”而言,其原初的樣式並無時間上的先後、無本體論上的有無之分,所謂“未始有物”[2];“有物”之後,世界首先也呈現為“未始有封”的形態,未始有封,意味著渾而未分。無論是未始有物,抑或是未始有封,存在均尚未分化;世界作為原始的統一形態,同時呈現了自身之序。當然,在未分化的存在形態中,存在本身的秩序性也具有隱含的性質。不過,作為道的體現,與未始有封相聯係的渾然未分,不同於紛雜的混沌:後一意義(紛雜形態)上的混沌,往往以無序為其特點,未始有封的未分化,則表現為統一性與有序性的相互重合。

未始有物與未始有封在某種意義上表現為本體論層麵的邏輯預設,存在的既成形態,則難以離開區分與差異,事實上,莊子對這種“分”和“異”也曾做了多方麵的考察。這樣,對莊子而言,似乎有兩種存在形態:其一為未始有物或未始有封的本然形態;其二則是分化的世界。未分的世界作為原始之“在”,本來具有已然的性質,但在莊子那裏,它同時又被賦予應然的形態,從而表現為理想的存在規定;分化的世界不合乎本體論的理想,但它又同時表現為實然(現實的存在)。在本體論上,莊子試圖通過視域的轉換(以道觀之),以把握和確認既“分”之後的“齊”與“通”,這一思路亦可視為分而齊之;這裏的“齊”與“通”,則同時蘊含著對存在之序的肯定。[3]

以分而齊之為視域,莊子對“道”與“雜”做了區分:

夫道不欲雜。雜則多,多則擾,擾則尤,尤而不救。[4]

如前所述,“雜”既與“多”相聯係,又隱喻“亂”,就後一方麵(亂)而言,“雜”意味著無序。以“雜”為形式的無序性可以體現於不同的領域。道作為普遍存在於一切領域的法則,其本體論意義首先在於統攝雜多的現象領域,賦予它以內在之序。在此層麵,“道”對“雜”的否定,具體表現為存在的秩序對無序性的克服。以天地萬物的生成變化而言,其生其化,便並非“雜”而無序:“至陰肅肅,至陽赫赫,肅肅出乎天,赫赫發乎地,兩者交通成和而物生焉。或為之紀而莫見其形,消息滿虛,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為,而莫見其功。”[5]陰陽是兩種彼此對立的規定或力量,二者同時又交互作用、相互統一,後者展開為“和”的形態。從萬物的演化看,以陰陽的交互作用體現出來的“和”,內含秩序之維:盡管它是無形的(莫見其形、莫見其功),但卻是真實存在的,正是這種內在之序,使事物的化生、變遷呈現自身的法則,從而有理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