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莊子那裏,天地之序作為自然之序,同時被賦予審美的意義。[13]對莊子而言,天地隱含著本然之美;萬物之理、四時之法與天地之美,本身也具有相關性:“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聖人者,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是故至人無為,大聖不作,觀於天地之謂也。”[14]四時之法、萬物之理,體現了存在之序,當天地之美與四時之法、萬物之理彼此關聯時,一方麵,美涉及了秩序;另一方麵,秩序也獲得了某種審美的規定。而所謂“不言”“不議”“不說”,則展示了三者在出乎自然這一點上的相通性。
與萬物之理主要展示對象自身的法則有所不同,秩序的審美之維或審美秩序首先指向存在的整體性、統一性。莊子曾對“不該不遍”的“一曲之士”提出了批評,認為他們“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察古人之全,寡能備於天地之美,稱神明之容”[15]。“判”“析”,有分離、區隔之意。天地本來以整體的形式呈現內在之美,萬物之理則體現了事物之間的聯係,與之相對,“判天地之美,析萬物之理”,意味著分解天地的整體、隔斷事物之間的聯係;對整體的如上分離與解析,往往使存在失去了整體之美,所謂“寡能備於天地之美”,便強調了這一點。一般說來,審美視域中的存在,每每以統一的係統或整體的形態展示出來,這種統一或整體的形態本身當然可以有多樣的形式。以自然美而言,在自然風光中,奇峰峻嶺、藍天白雲、蒼鬆翠竹,總是以山水草木相互和諧的整體景色而引發美感。也許正是在此意義上,黑格爾認為,“美隻能是完整的統一”[16]。美當然也可以通過突出事物的某一或某些特征而得到呈現,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它也往往取得某種具體、和諧的形態。莊子將美與整體性聯係起來,主張“備天地之美”而反對“判天地之美”,無疑有見於此。值得注意的是,莊子特別肯定了“判天地之美”與“析萬物之理”的相關性。如前所述,萬物之理體現了存在的內在之序,這樣,對“判天地之美”與“析萬物之理”的雙重否定,便在確認美的規定與存在之序相互統一的同時,從一個方麵溝通了美的整體性和存在之序的整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