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莊子的思想世界

三 自發與自然

天地之美所體現的天地之序,以道為其終極根據。從道的層麵看,秩序的意義並不僅僅限於自然或形而上的層麵,它同時也體現於社會的領域;所謂“治”“亂”,便涉及社會領域的秩序或失序。在形而上之域,莊子劃分了未始有封的本然之“在”與分而齊之的現實之“在”,並肯定了前者(本然之在)的理想性。與之相應,在社會領域,莊子也對其不同存在形態做了區分。首先是至德之世,作為理想的存在形態,其特點是天與人合而未分:“夫至德之世,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20]“子獨不知至德之世乎?昔者容成氏、大庭氏、伯皇氏、中央氏、栗陸氏、驪畜氏、軒轅氏、赫胥氏、尊盧氏、祝融氏、伏戲氏、神農氏,當是時也,民結繩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樂其俗,安其居。鄰國相望,雞狗之音相聞,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若此之時,則至治已。”[21]“同與禽獸居,族與萬物並”主要從人與自然之物的關係上,肯定了天與人的合一;“結繩而用之”,等等,則是從前文明(天)與文明(人)的關係上,確認了二者的未分化,而在莊子看來,正是這種未分化的形態,體現了最完善的社會之序(所謂“至治”)。

然而,按莊子的理解,隨著禮樂文明的形成與發展,天與人逐漸分離,社會則由治而趨於亂:“禮樂遍行,則天下亂矣。”[22]具體而言,這是一個由天與人相融、人與人和諧的純樸之世走向衝突、爭戰的過程,莊子對此做了如下的考察:“古者禽獸多而人少,於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晝拾橡栗,暮棲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積薪,冬則焬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神農之世,臥則居居,起則於於,民知其母,不知其父,與麋鹿共處,耕而食,織而衣,無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然而黃帝不能致德,與蚩尤戰於涿鹿之野,流血百裏。堯舜作,立群臣,湯放其主,武王殺紂,自是之後,以強淩弱,以眾暴寡,湯武以來,皆亂人之徒也。”[23]概言之,“三皇五帝之治天下,名曰治之,而亂莫甚焉”[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