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莊子的思想世界

二 理解的形上之維

從“魚”之樂或他人之心是否可知的思辨論題,回到具體的社會領域,便涉及人與人之間的現實關係。在莊子看來,人存在於世,總是難以避免與他人的共處,所謂“有人之形,故群於人”[2]。而在共處或“群於人”的過程中,則不能不發生彼此之間的交往。共在或“群”既是交往的本體論前提,也構成了彼此相處中發生問題的根源。莊子對此做了如下的形象說明:

方舟而濟於河,有虛船來觸舟,雖有惼心之人,不怒。有一人在其上,則呼張歙之,一呼而不聞,再呼而不聞,於是三呼邪,則必以惡聲隨之。向也不怒,而今也怒;向也虛,而今也實。人能虛己以遊世,其孰能害之。[3]

兩艘船在河中碰撞,如果其中一艘船空無一人,則被撞之船上的人不會因被撞而不快;然而,假如兩船都有人,則情況便會不同,被撞船隻的主人總是希望得到撞船者的解釋、道歉或其他回應,一旦得不到這一類回應,他便會怒從中來。莊子一方麵以此說明人與人交往過程中“虛己”的必要,另一方麵則暗示了共處本身可能成為人與人之間衝突的根源。

避免交往過程中的相互衝突,離不開交往主體之間的相互理解。然而,存在境域的差異,往往又影響著不同主體之間的彼此理解和溝通。前文(本書第四章)已提及,莊子在《逍遙遊》中一再指出鵬與斥鴳之間的“觀念”差異:“有鳥焉,其名為鵬,背若泰山,翼若垂天之雲,摶扶搖羊角而上者九萬裏,絕雲氣,負青天,然後圖南,且適南冥也。斥鴳笑之曰:彼且奚適也?我騰躍而上,不過數仞而下,翱翔蓬蒿之間,此亦飛之至也,而彼且奚適也。此小大之辨也。”斥鴳之笑鵬,表現了二者在視域、觀念上的不同。對斥鴳而言,翻騰、翱翔於蓬蒿之間,便是其生活的全部目標,扶搖而上九萬裏,則完全超出了其想象。從本體論上看,斥鴳與鵬在視域與觀念上的如上差異,導源於二者在生活境域及各自存在規定上的不同:斥鴳與鵬首先是具有不同存在品格的個體,這種不同的存在形態既製約著它們的存在方式,也規定了其觀念。不難看到,莊子在這裏乃是以鳥喻人:斥鴳、鵬之別的背後,是人的差異;二者在視域上的分野,則折射了人的不同存在境域對其觀念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