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共處、交往過程中的對話而達到的相互理解,是以存在方式及存在形態的轉換為其指向。就人自身之“在”而言,存在形態既涉及外在的生活境域,也關乎內在的精神世界,莊子對後者往往給予了更多的關注。在談到樂的至上之境(天樂)時,莊子即以“無言而心說(悅)”[15]為其內在特征。“無言”意味著超越言語之域,“心說(悅)”則表現為內在的精神形態。在對交往、理解、溝通做進一步考察時,上述看法得到了具體的展開。
以對話等為形式的交往過程,無疑涉及語言層麵的溝通,然而,在莊子看來,交往並不僅僅限定於語言之域。當莊子要求化理解過程為存在方式時,已從一個方麵表明了這一點,“無言而心說(悅)”則從更廣的意義上表現了類似的取向。對莊子而言,交融與溝通,往往以超越外在的言說為前提:“不言則齊。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也。故曰無言。言無言,終身言,未嚐言;終身不言,未嚐不言。”[16]“不言則齊”“未嚐言”之“言”,是僅僅關注於詞語的形式的言說或外在的言說,“言無言”則以“無言”為言,它意味著超越外在或形式之義,走向內在的精神溝通。所謂“終身言”“未嚐不言”,是指言語並沒有被絕對地拋棄,而是以卮言等形式服務於實質層麵的理解和溝通;“未嚐言”“終身不言”,則是指它超越了表麵的、形式的表達,以心靈的相契為指向。正是在同一意義上,莊子指出:“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與之言哉!”[17]“忘言”雲雲,一方麵將語言視為外在的工具,另一方麵又肯定了精神契合、溝通的優先性。
與外在之“言”的淡化相應,莊子對以辭相勝的“辯”也持疏而遠之的態度,認為“辯不若默”[18]。對莊子而言,理解與溝通並非基於孰是孰非之類的論辯,“是”本身如果是真實的,則它與“非”(不是)之間的區分,也無須通過論辯來確認:“是若果是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辯,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辯。”[19]質言之,論辯對於主體之間的相互理解,並不具有正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