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莊子的思想世界

二 不以物易己

注重具體之“德”的個體性原理體現於社會領域,便表現為對個人或自我的關注。如上所述,個體在廣義上既指特定的事物,又包括個人,莊子從不同的維度,對後者做了多方麵的考察,其著重之點則在於突出個人或自我的內在價值及個體的不可忽視性。

作為個體的“我”或“己”,首先是相對於“人”或“他人”而言的。在莊子看來,個體在本體論上的優先性,同時也規定了個人在人我關係中的優先性:

古之至人,先存諸己而後存諸人。所存於己者未定,何暇至於暴人之所行?[20]

“至人”是莊子所理解的理想人格,它同時也隱喻著理想的行為方式;“存”意謂“立”[21];“先”不僅僅是時間上的在先,而且更是存在意義上的優先,“先存諸己而後存諸人”,亦即首先使自我達到合乎理想之境,而後要求或推動他人達到同樣的境界。在這裏,立己構成了立人的出發點,作為個體的自我,則由此展示了其在存在過程中的優先性。

作為具體的存在,個人常常以“身”的形式呈現出來,在莊子那裏,“身”不僅僅是感性的軀體,而且同時也是個體或自我的符號。由肯定自我對於他人的優先性,莊子進而將“身”置於家國天下之上。在談到“道”對於人的意義時,莊子對此做了如下論述:“道之真,以治身,其緒餘以為國家,其土苴以治天下。由此觀之,帝王之功,聖人之餘事也,非所以完身養生也。今世俗之君子,多危身棄生以殉物,豈不悲哉!”[22]“道”在人的存在領域中的意義,主要便表現於治身或養身的過程;相對於個體的養身,為國、治天下僅僅居於從屬的地位。在“身”與“國”“天下”的比較中,個體的地位無疑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這裏的治身、養身,不僅僅是指強身健體,而且指個人多方麵的完善,在莊子看來,後一意義上的治身,是治國的前提。前文已提及,在《莊子·天地》篇中,莊子曾以寓言的形式記述了圃者與孔子的學生子貢的對話,並借圃者之口表達了以上含義:“而身之不能治,而何暇治天下乎?”[23]這種反詰之中,寄寓著莊子本身的思想。“身”與“天下”之辯,當然並非始於莊子,曆史地看,儒家已注意到“身”與他人及“身”與天下的關係。孔子主張“修己以安人”[24],孟子確信“修其身而天下平”[25],後來《大學》進而提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說,這些看法都把“身”放在重要位置。不過,在儒家那裏,修身首先意味著德性的完善,它最終所指向的,是安人或平天下,後者(平天下)構成了具有終極意義的目標。這樣,修身雖為出發點,但相對於平天下的終極目標,它在邏輯上卻呈現某種從屬性。相形之下,莊子不僅賦予“治身”以不同於儒家“修身”的內涵,而且始終將個體的“治身”置於首要地位,平天下僅僅是附屬性的“餘事”(“帝王之功,聖人之餘事”),在二者主次的這種理解和安排中,不難看到對個人、自我的側重。